本报讯 为深入落实“安全用药月”活动各项要求,大力宣传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广泛普及安全用药知识,连日来,全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了丰富多采的“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
12月8日,忻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君华苑小区开展安全用药进社区活动,把“安全用药进社区党员双报到”科普宣传活动带到君华苑小区,为社区居民们带来了内容丰富的安全用药科普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开展了“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及免费测量血压和血糖活动,并为大家讲解防治高血压、糖尿病药品知识和日常用药注意事项。党员志愿者向过往居民发放了《2023年公众十大用药提示》《安全用药知识读本》、安全用药宣传海报等安全用药知识手册和宣传纪念品,并对居民们提出的问题耐心细致进行解答。参与活动的小区居民表示,希望多举办这样的活动,让每个居民都能够关注药品安全,共同营造更加健康和安全的社区生活环境。
2023年“全国安全用药月”启动以来,晋中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扎实推动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走深走实。一是媒体融合宣传。发挥广电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公众号、抖音号等新媒体作用,通过“晋中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发布“一老一小”等特定人群安全用药提示,宣传药监部门药品监管重点工作成效,提醒公众安全、科学、合理用药,主动维护自身用药安全。二是丰富活动载体。结合主题教育和“12·4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通过集中设点宣传、现场讲解、发放“安全用药”知识手册等方式,集中宣传展示药品监管工作成果,多角度、深层次开展政策解读及法规宣贯,加强对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安全用药理念科普宣传,营造社会共治的药品安全环境。三是提升治理能力。以日常监管和专项行动为抓手,督促落实药品质量管理主体责任,加强药品监管人员、药品从业人员“学法、懂法、守法”教育培训,动员干部职工和监管服务对象积极参与“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促进公众安全用药科学素质提升,打造保障安全用药工作合力。
近日,大同启动了“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一是集中设点,开展公益宣传活动。一是通过悬挂条幅、发放资料、现场讲解等形式,向公众普及安全使用药品知识,提升公众安全用药的认知水平,引导公众科学合理使用药品。二是药店、医疗机构等通过LED电子屏、制作条幅的形式宣传活动主题“安全用药健康为民”,营造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安全用药的宣传氛围。三是执法人员进入社区、公园等地,开展安全用药知识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宣传药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科学用药知识,推动药品安全共治共享。
近日,天镇县市场监管局举行2023年“全国安全用药月”科普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条幅,张贴科普海报、零售药店LED电子屏宣传语、发放科普知识宣传手册和现场讲解等形式,增进公众对药品监管的认知和信心。同时,面向公众,尤其是儿童、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安全用药进行解读和科普,倡导健康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进一步提升公众安全用药意识和科学素养。据统计,活动现场,共张贴宣传海报10余份,发放宣传册100余份,接受群众健康咨询30余人次,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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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药 健康为民
“安全用药月”是药品安全领域重要的科普宣传品牌活动,今年活动主题为“安全用药健康为民”。山西省药品监管部门将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法治宣传,广泛宣传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等重点工作举措成效,多渠道普及安全用药知识。通过组织开展药品安全知识网络竞赛、启动山西省第三批药品监管“双百标兵”遴选等活动,提升公众药品安全科学素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安全用药需求。
山西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持续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坚决守住药品安全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各类医药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促进市场有序竞争,共建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新生态,共创药品监管新格局;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要严守法律法规要求,自觉履行法律义务,落实好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持续合规生产经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同时,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药品政策法规和安全用药知识,不断促进提升公众药品科学素养,提高药品安全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