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阎建军)12月26日,省商务厅传来消息,我省印发《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对实际到位资金(含增资、企业利润再投资)超过1000万美元且符合产业政策的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实际到位外资金额的5%给予人民币奖励;对资产规模超过5000万美元的跨国公司在山西省设立区域性地区总部或总部型机构,按照实际到位资金的10%给予人民币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
按照《若干措施》,我省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参与煤层气、页岩气、致密气“三气”综合开发,“风光火储一体化”“风光水储一体化”规模化应用,以及现代煤化工示范基地、碳市场等建设,投资风电装备产业链叶片制造、控制系统等项目。同时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以先进适用技术,助力5G、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技术在煤炭产业的推广应用。而数据显示,今年前10个月,我省吸引外资9.5亿美元,同比增加41%;其中,第二产业到资规模增长49.05%,其中,采矿业增长72.36%,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到资规模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