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23年12月29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发放高龄津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经省政府同意,从2024年1月1日起,山西为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
《通知》明确,高龄津贴所需资金原则上由户籍所在地财政负担,省、市财政给予适当支持。省级补助标准为,80周岁(含)到89周岁(含),对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助70元,非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助10元;90周岁(含)到99周岁(含),对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助70元,非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助3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补助150元。(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