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制是商家对消费者“鼓励性消费”的一种奖励。然而,到了岁末年终,一些商家在未提前通知消费者的情况下,擅自将积分清零。
消费者投诉:年底一次性清零是对消费者的不尊重
小叶在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一家企业从事产品设计工作,今年24岁的她是一家国产美妆品牌的忠实粉丝。“每年我都会在这家店买口红、散粉、气垫等化妆品,一笔笔消费后,不知不觉就积攒下许多积分。每到积分快过期的时候,商家都会及时通过某宝发消息提醒我兑换礼品。”
小叶打开购物App向记者展示近期使用积分兑换的礼品,页面显示:2023年年底,她用1478个购物积分先后兑换了该美妆品牌的修眉刀和抽绳包。“这可能就是薅羊毛的快乐吧,看着自己用积分兑换的各种礼品,还是挺有获得感和成就感的。”不过,她表示,并非所有商家都会及时提醒消费者积分清零。“有些商家压根没有提醒,不知何时就‘偷偷摸摸’将积分清零了。我认为这样的做法很不合理,商家处理积分时应该更加透明。”
邓女士对部分电商制定的积分规则表达了小小的不满:“有商家在年底一次性清零,这显然是对消费者的不尊重。一些商家不仅没有及时提醒消费者,还将兑换礼品门槛设置得较高。就好比我之前消费过的一家服装店,消费1元才积累1个积分,只有达到3000积分才能兑换一个小礼品,这种促销方式未免有些‘吃相难看’。”
记者采访了万象城礼宾处的一名工作人员,她介绍:“去年的会员积分我们在年底通过多种方式提醒消费者及时兑换,否则逾期就当作自动放弃处理。目前,已经全部清零了。”
记者在一家美容美发店继续采访市民反映的“积分被店方不打招呼消分”时,店长的回答更是干脆:“我们是新接手的,这是上一任遗留的问题。对不起,这种事我们管不了。”
事实上,在黑猫投诉平台搜索关键词“积分清零”,记者看到消费者投诉多达数百条,涉及酒店、银行、美妆、服装、珠宝等等多个行业多个品牌的积分兑换问题。
律师说法:违法可起诉 商家要诚信
“按照《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关于积分制,只要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达,都应该予以尊重。一般来讲,商家对消费者作出单方承诺,你在我这儿购物就可享有多少积分;但同时商家一般都会提醒消费者,如果你不在一定期限内消化这个积分,那么可将积分清零重新开始;只要是提前告知的都应该是有效的,如果商家不提前告知,不由分说就消分清零,那就是霸王条款,不仅不讲诚信,还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南通市知名律师崔武表示。
“商家没有提前告知的话,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商家兑现承诺,不得单方面擅自取消掉消费积分这种特殊的赠与。商家必须要证明自己是否履行提前告知义务,如果未提前告知,那么这种做法属于无效行为。无效行为一旦确认,消费者可以依法要求商家继续履行合同,继续兑现承诺。”崔武指出消费者的维权路径。
“如果消费者针对商家消分清零之举提出要求赔偿,可能有难度,因为赔偿的前提是对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崔武认为,“但要求商家兑现积分承诺,是没问题的。”
南通市市场监管协调处副处长杨建林则提醒消费者:“如果确认商家在没有提前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清除积分,那么,商家的行为就违反了合同的规定。《合同法》是民法,如果商家确未履行合同,这种纠纷只能通过司法渠道解决;如果涉及商家单方面推出的‘霸王条款’,那么行政部门可履行职能介入处理。”
消保委:商家应尽告知义务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江苏省消保委于2023年12月26日发文指出,部分经营者在消费者使用积分时人为设置障碍,例如限制使用时间、使用条件门槛过高等,让消费者空有积分而兑换难;还有部分经营者在没有任何提醒的情况下,将积分直接清零,甚至有商家将积分有效期设置过短而无任何提示。
由于消费获得的积分,具有财产属性。首先,经营者将积分赠与消费者时,尽量避免设置如满多少积分才可以使用等严苛、不公平、不合理的兑换条件。其次,经营者应当将相关的附加、限制条件充分告知并加粗提醒消费者,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特别是当积分即将清零前,商家应当采用醒目的多种方式提醒消费者,如果在未通知消费者的情况下直接清零,将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经营者的告知义务。最后,部分经营者擅自变更积分规则、调整兑换的比例或价值,导致积分财产价值“缩水”,也涉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对此,江苏省消保委呼吁:一方面,商家要诚信经营,切实履行经营者的告知义务。不偷偷清零、不擅自变更积分规则,让消费者在积分上用得放心、买得舒心;另一方面,消费者也要增强维权意识,切勿掉进骗子陷阱。
原载华商网
消费热点
积分清零 应提前通知
从法律角度来看,积分清零是否合法取决于商家是否提前通知。根据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达应该受到尊重,而商家的积分制度也是一种合同关系。商家对消费者的单方承诺,应该在提前告知的情况下才能清零。如果商家没有充分告知,擅自取消积分,就违反了合同规定,属于不讲诚信的行为。
积分清零背后凸显了商家在奖励机制上的失信和失责。商家通过积分制度激励消费者,增加其忠诚度,是一种积极的营销手段。然而,如果商家在清零积分时未提前通知,就缺乏了对消费者的尊重和负责的态度。
积分清零背后的法律边界与商家责任需要厘清,消费者的权益不能被“清零”。在建立积分制度时,商家需要更加注重法律合规、透明度和消费者参与度,以维护双方的权益关系。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商家的监管,确保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等合法权益。
偷偷清零积分 是薅消费者羊毛
类似的事发生不少,某影星曾经和一家航空公司发生纠纷,因为他抱怨该航空公司在没有通知他的情况下,将他好不容易累积的50万积分偷偷清零,而这50万积分,至少可以兑换一台高配苹果笔记本电脑再加一副苹果蓝牙耳机。
部分经营者在消费者使用积分时人为设置障碍,例如限制使用时间、有效期设置过短等,让消费者空有积分而兑换难,甚至有商家在积分使用时还设置了各种限制条件,消费者想要通过积分兑换到理想的商品不容易。部分经营者未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积分使用规则,且未提前告知消费者积分清零事宜,亦是不当行为,是对消费者的“薅羊毛”。这些不当行为性质和偷偷清零并无二致。
何不给“年底清零”多一点保质期
实际上,“年底清零”出现的问题,是商家“算错了账”。表面上看,通过“年底清零”,可以减少自己的支出,而实际上最终的结果相当于是“赶走自己的老顾客”。不打招呼就清零,如此“年底清零”不少商家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是自己心里的“利益的小算盘”打得啪啪响,只是算了“蝇头小利的小账”,却没有算“面向未来的大账”。
真正聪明的商家,不仅不能借助“年底清零”的游戏规则,故意让“消费者的权益缩水”,还应该给“年底清零”多些宽容。除了到位的提醒之外,不妨给“年底清零”更长的保质期,让消费者看到商家善待顾客的诚意,从而让老顾客更有粘合性,总之一句话:商家对消费者多好,消费者就会回馈商家更好。“年底清零”别耍小聪明!
原载华商网
消费提示
谨防积分陷阱 让春节消费既红火又安心
春节历来是消费高峰期,却总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人们辞旧迎新、置办年货、收发红包等时机设计骗局,给祥和的节日带来不和谐音符。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多方发力整治春节市场营销中的坑人套路,消费者也要心明眼亮主动远离消费陷阱。
据报道,1月2日,北京市朝阳区李女士收到一条积分即将到期的短信,告诉她需尽快打开链接兑换商品。因为骗局太有迷惑性,她一路按照提示操作,直到付差价之前,才想起来要核实下商品的原价是否真的是999元。结果发现,该活动并非官方活动。据悉,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陆续接到消费者反馈有关经营者利用积分到期催办兑换相应商品或服务涉嫌误导消费的行为。这种所谓“积分抵扣+补差价=低价买名牌商品”,实际上就是利用消费者不忍浪费积分心理诱导消费,卖的可能是假冒商品或库存积压多年的商品。
事实上,不仅积分兑换易藏猫腻,每逢节日来临,明降暗涨、不合理低价游、超低价促销、问题商品鱼目混珠,包括缺斤少两、货不对板等种种乱象总是格外活跃,让消费者防不胜防,破财又闹心。
确保群众放心消费安心过节,首先要对年货消费市场来一场过得硬的“年检”。公安机关与监管部门应加强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消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尤其要加强对网购、餐饮、培训、健身、美容等重点行业的监管;同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消费市场打假治乱等专项整治,遏制春节消费市场乱象,严厉打击春节期间扰乱市场、诱导消费等违法行为。要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倒逼商家遵循市场规则,切实维护公平有序、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确保群众放心消费安心过节,各网购平台、电信服务商、消费者协会等要主动作为,切实负起责任。例如,电信服务经营者要对类似积分兑换商城短信内容、号段等进行监测核实、动态管理,并对涉诈异常信息、活动加以封堵处置。平台可加大对商家虚假宣传等套路陷阱的监管力度,曝光力度,帮助消费者识别骗局、及时止损。
作为商家则要摆正心态。没有人离得开消费,换个时间换个场景,此时的经营者彼时就会成为消费者,织牢织密消费者权益保护网,谁都无法也不应置身事外。商家理应诚信经营,让消费者买得舒心、用着放心。
当然,消费者也要当好自家“钱袋子”的第一责任人。假日消费市场越是一片火热,消费者越要学会科学、理性、谨慎消费,既不要贪小便宜吃大亏,也要避免“大意失荆州”。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在无法与商家达成一致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拨打12315、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或者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原载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