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法院文化

“郝法官为我们办了个很好的案”

——发生在太原中院的美好故事

  “房子又开工了,我们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感谢太原中院的郝法官,为我们解决了拖滞已久的问题。”业主们由衷地说到。
  2023年2月的一天,太原中院接到了一起企业纠纷案件。江苏某建筑企业起诉要求山西某置业公司支付欠付的工程款、停窝工损失及违约金。
  民二庭法官郝文晋刚接手这个案子,就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原告是江苏某公司,被告是山西某置业有限公司。
  回迁安置房,已经封顶为什么会突然停工?承建双方互相起诉,他们之间究竟有什么矛盾?被告公司怎么会欠这么多钱呢?这么好的地段,为什么会停工呢?带着诸多疑问,郝文晋在和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后,直接到施工现场实际查看。
  经了解,原本定于2019年交房,由于资金链断裂,致使停工,双方打起了官司。
  由于一直没有解决办法,2023年1月,原告山西某置业公司向晋源区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解除跟江苏某建筑公司的建设施工合同,同时腾出场地。而被告江苏某建筑公司在得知山西某置业公司起诉之后,也在2023年2月向太原中院提起了诉讼,请求判令山西某置业公司支付欠付的工程款和停工机械设备租赁费等损失。
  因为这个案子案情复杂、影响大、涉及面广、关注度高,最后案件还是以太原中院的审理为突破口,如何妥善解决原告江苏某建筑公司和被告山西某置业公司之间的纠纷,保障村民的回迁安置房,这对郝文晋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郝文晋认真分析了原被告双方的诉求,办案思路也逐渐清晰起来,赢得当事双方的信任是打破僵局的关键。在郝文晋看来,类似的企业之间的纠纷,其实和家事纠纷一样,需要找到当事双方最在意的那个点,这样调解时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快速打开心结。
  一方是急着回笼资金,尽快交房,一方是担心自己的工程款回不来。而双方都没有充分地站在对方的立场上去考虑问题。这也就导致双方的矛盾越积越深。找到了问题的症结,在沟通过程中,郝文晋明确表示,在未经法院允许的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施工。
  郝文晋不偏不倚的态度,让当事人感觉到,法院不是站在任何当事人一边的,而是站在当事人中间,公平公正地解决他们之间的问题。这样一来,双方对法官的态度也慢慢地发生了变化。
  信任建立起来了,接下来双方都同意,在郝文晋的主持下,调解处理纠纷。
  如果拖欠的工程款及其他损失的问题不解决,江苏某建筑公司就不撤场,那么这个案子就会走进死胡同。经过全体合议庭成员共同研究讨论,群策群力,提出了最优方案,确定了调解思路。
  要实质性地解决欠付工程款的问题,那首先就是要确定已完工的工程总价。然而在这个问题上,原被告双方之间存在很大的争议。双方的诉求相差了6000多万元,这也是双方之前多次协商无果的原因之一。
  法官和合议庭考虑到,如果重新再进行审计,工程进度又要往后拖延,村民们的回迁安置问题还是无法及时解决。
  经调查了解,双方的争议主要是因为工期拖延了,施工人员的费用发生了变化。对此,郝文晋也给出了建议。在多次调解下,原被告双方最终在工程造价的问题上达成了共识。
  但是第二个问题,原告认为被告没有按照工期节点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给他们造成了停工损失,因此应该按照2018年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当中关于停工及责任承担的约定,赔偿违约金。然而被告却认为,原告计算违约金的这个依据是违法的,金额也远远超过了他们的预期。
  为了保护原被告双方的利益,郝文晋也向双方阐明了相关法律条款的规定。最终,在郝文晋的依法调解下,双方在违约金等财务成本问题上也达成了一致。
  9月15日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签订了民事调解书。
  9月30日,江苏某建筑公司按照调解书的约定,完成撤场。被告找来的另外一家建筑公司也顺利进入了施工工地。
  看到工地又开工了,村民们悬着的心也落了下来。

本报记者章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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