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法治天地

法庭“枫”景线

——记左云县张家场人民法庭

  近年来,张家场人民法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扎根基层面向群众和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职能定位,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网格,扎实推进诉源治理实质性化解;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县域支柱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加大环境资源保护力度,司法助力打造“绿色左云、生态左云”。2019年至目前,张家场人民法庭共审理侵权案件、借款案件、离婚继承家事纠纷等各类案件410余件。

关口前移 就地化解

  “年近八旬的村民王大爷已经连续来村委会三天了,晚上也不回家。三个子女都不愿意赡养他,真是太可怜了。我们做了好多次工作,都没有效果。只能给法庭打电话了,麻烦你们给想想办法。”张家场村村委会郭主任在电话里无奈地说道。
  接到村委会的电话,法庭庭长张珍立即带人前往张家场村王大爷家了解情况。
  原来,王大爷的三个孩子都不在村里生活,两个在外地打工,一个在县里上班,平时只顾工作,渐渐地疏于尽孝,对老人不闻不问,怠于赡养。
  “请问您是王某某吗?我是咱们张家场人民法庭的工作人员。您父亲年龄都这么大了,您作为长子理应多加照顾,以尽孝道。可是听说您长年不回老家,对老人也不太关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有关规定,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了解情况后,张珍拨通了王大爷长子的电话。
  道理一次讲不通,那就两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经过法庭干警多次的反复说理和耐心劝导,王大爷的三个子女终于认识到了不履行赡养义务的严重法律后果,诚恳表示后悔不已,主动回家悉心照料年迈的父亲。
  “我家的自来水管走的是巷子,又没经过你家院子里,你凭什么拦住不让挖?”
  “你顺着我家院墙外根基挖水管沟,会对墙体造成影响。我就是不能让你挖!”
  铺龙湾村的两户邻居任某某和唐某某因为挖自来水管沟发生摩擦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唐某某的小叔子李某某气愤之下,动手将任某某打伤。任某某主张赔付医疗费、营养费等共计一万元,唐某某则表示最多给两千元。乡派出所和村委会多次调解处理,均无法达成共识。
  任某某遂一纸诉状,将唐某某起诉到了张家场人民法庭。案件受理后,庭长张珍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多次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
  “远亲不如近邻。你们两家是多年的老邻居,低头不见、抬头见,有了矛盾要理智解决,依法处理。都换位思考一下,你不让他家挖自来水沟,他家怎么吃水?你挖沟要离他家墙远点,免得破坏地基……”张珍推心置腹地说理劝说,最终感动了唐某某的儿媳。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任某某主动撤诉,一起邻里斗殴事件得以圆满化解。
  截至目前,该法庭案件调撤率达80%,一审服判息诉率达88.1%,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能动司法 量体裁衣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接管其所有的40头牛,并给付我公司垫付的草料款、饲养费和场地租赁费共计128087.5元……”原告(反诉被告)大同煤矿集团某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陈述道。
  “请求判令反诉被告归还抢去的45头牛,并赔偿损毁我方合作社养殖园区及牛舍损失21118920元……”左云县某某农牧专业合作社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抗辩道。
  原来,因大同煤矿集团某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地下采空导致地表面塌陷,对左云县某某农牧专业合作社养殖园区和牛舍造成了破坏。虽几经小京庄乡政府和派出所的多次协调,双方对损毁的牛舍、水井、电力系统和存栏牛群造成的损失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案件受理后,张珍敏感地意识到,该案不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且涉及到县域的煤炭这一支柱产业和国有煤炭企业以及养殖又一重要产业,事关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妥善解决。为此,他带领法庭干警针对双方的争议焦点十多次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在临近春节前自愿达成了和解协议。
  “我方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次性支付工程欠款230万元,并从起诉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公布的贷款报价利率(LPR)计算利息至付清为止。”原告大同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陈述道。
  “我公司对所欠工程款项没有异议,只是金额太大,无法一次付清。希望能够以分期付款的形式,予以偿还。”大同煤矿集团某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讲道。
  针对双方当事人对工程欠款数额没有争议,只是对如何付款存在分歧的实际情况,主审法官张珍积极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分期还款协议,一起涉煤炭企业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既确保了胜诉一方合法权益的顺利实现,又给了涉诉企业重整旗鼓、健康发展的大好机会,真正实现了双赢共赢。
  张家场法庭紧紧围绕全县“依托煤、延伸煤、超越煤”的转型发展思路,扎实做好“司法服务”大文章,努力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审合一 精心守护

  “现在宣判,判处被告人魏某某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随着一声庄严的宣判,一起盗伐林木的罪犯被绳之以法。
  “犯罪分子利欲熏心,为了非法获取所谓的5000元‘买树钱’,共计盗伐了6449株樟子松苗木,这种行为与全县上下大力建设‘绿色左云、生态左云’的大局格格不入、背道而驰。该案再一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要进一步提高警惕,时刻守护好管理的林木,为建设‘绿色左云、生态左云’添好砖加好瓦”。案件宣判后,被盗林木管理单位左云县武州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深有感触地说。
  蓝天白云常做客,绿水青山入画来。张家场法庭作为环境资源审判法庭,聚焦全县大力实施绿色生态发展战略,准确把握司法审判在环境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县域生态环境,坚决当好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卫士,司法护航全县“旅游+”产业、“生态+”产业的蓬勃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本报记者章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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