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联合发布公告,加强重点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管理。 公告指出,要严格生产管理,在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标签标识中明确产品适用年龄、禁止使用情形、需要成年人监护或陪同使用等注意事项。规范销售行为,不得销售来源不明、无标签标识、无注意事项或注意事项不完整的产品等。加强教育引导,禁止学生携带不符合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易引起暴力等学生用品进入校园。强化监管执法,将重点儿童和学生用品纳入监督抽查计划,并将抽查不合格信息及时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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