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月2日,山西春山律师事务所执行案件托管中心正式成立。
2019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出台法发(2019)34号《关于深入推进律师参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为广大律师参与执行工作指明方向,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和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审判执行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山西春山律师事务所顺应强制执行工作的发展趋势,设立执行案件托管中心,组建专业的律师团队,发挥律师的能动作用,综合运用执行措施,解决执行案件周期长、节点多导致的维护管理难的突出问题,减轻当事人诉累。
该中心致力于执行疑难案件的全面托管,托即接受委托,管则是为债权人全面管理执行案件,解决当事人的执行困扰,具体是指申请人将长期不能执结的案件或者申请人在外地无暇顾及的案件委托至案件托管中心,由专职律师对执行案件在执行中的每个节点进行研究、分析、记录,发掘执行线索,寻找处置思路,提醒执行节点,处理一般性、辅助性执行事务,针对疑难、复杂案件给与执行建议,避免执行案件因管理不当出现严重失误的情况。
执行案件托管中心主任曹张勇表示,对于申请人在诉讼和执行过程中保全的财产,因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漫长,申请人对法律知识掌握较少,认为只要保全成功或者在执行过程中查封、扣押、冻结相应财产后就可高枕无忧,很容易遗忘或者压根不会注意查封、扣押、冻结的时间节点,可能出现已经掌控的财产未能够及时续查封、续扣押、续冻结而导致财产失控。为避免上述情况出现,委托专门机构对执行案件进行托管无疑是最佳的选择。(张峰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