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区域新闻

超载婴儿也属超员 安全警钟仍需长鸣

  本报讯 近日,高速交警四支队十二大队在隰县北收费站开展春运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对一辆小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辆超员。经核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1人。驾驶员表示,车上是只多出一个小孩,并不认为自己存在超员的违法行为。
  民警当即对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纠正其错误思想,告知其必须严格按照车辆核载人数乘坐,一个也不能多,根据交通安全法规,“超员”仅与车内人员数量有关,与乘坐人员的高矮、胖瘦、年龄均无关系。所以,只要车内乘员大于行驶证核载人数,就属于超员,即便多出来的只是一个被父母抱在怀里的婴儿。超员还会使车辆制动性能下降,且小孩子在车上没有采取安全措施进行保护,一旦发生事故更容易受到伤害。随后,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并责令其将超员乘客安全转运。 (张熠玮)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4-03-01期

  • 第2024-02-29期

  • 第2024-02-27期

  • 第2024-02-22期

  • 第2024-02-20期

  • 第2024-02-06期

  • 第2024-02-01期

  • 第2024-01-30期

  • 第2024-01-25期

  • 第2024-01-23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