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E02版:行业动态

山西部署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重拳出击“打非治违” 动态清零重大隐患

  本报讯 日前,山西省安委办印发《山西省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提升矿山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严格执行矿山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范、推动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开展矿山产业结构重点攻坚、强化矿山重大灾害治理和安全科技支撑、加快矿山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开展矿山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深化矿山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推进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能力提升等九项任务,要求强力推动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助推全省矿山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实施方案》指出,要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将“打非治违”工作贯穿三年行动全过程同步推进实施,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止的企业,依法依规从严惩处并公开曝光。通过对入井人员定位及分布、风量分配、用电量监测、产量来源、运输量来源等因素逐个分析比对,深挖细究隐蔽工作面作业、整合技改期间偷采、安全监控系统造假、违规分包转包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责令停产整顿,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的矿山企业,3个月内2次或2次以上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依法依规提请政府关闭。力争2024年底前所有矿山主要作业地点安装视频监控,做到无监控不作业。
  《实施方案》明确,要健全完善矿山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推动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每月开展1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对于未开展排查或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同时,要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跟踪督办机制,推动各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销号制度,督促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逐一跟踪整改落实,确保闭环管理。2024年6月底前,梳理覆盖矿山企业生产、经营、建设、生活全过程和厂(矿)区域范围内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形成“一行业一清单”;建立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和动态分析机制,对进展缓慢的要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
  《实施方案》强调,要进一步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管理和调查处理机制,推动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建立本地区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2024年底前实现矿山企业自查上报、监管监察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建立重大事故隐患“零报告”制度,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各级监管监察部门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成立调查组,查明原因,认定责任,提出问责建议。对重大事故隐患反复出现、屡改屡犯的,依法提请关闭,并严肃追究企业实际控制人责任,有上级公司的,要严肃倒查上级公司主要负责人责任。(秦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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