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11日,灵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利军主持会议,副主任弓建勇、梁诚、马恩荣参加会议,县政协党组副书记、政协副主席赵裕,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林,县人民法院、县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和县人大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关于灵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时间和建议议程的决定(草案),灵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建议名单,灵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团组成及团长、副团长建议名单,灵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灵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列席人员建议范围,灵石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灵石县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灵石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吴利军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吴利军强调,全县两会召开在即,希望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全力做好大会的筹备和服务保障工作,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筹备,靠前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再梳理、再严明、再落实,加强相互间的协调配合,严肃会风会纪,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大会顺利召开、圆满成功。(郑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