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5日至8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第二督查组到朔州市山阴县就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
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座谈交流等方式,随机抽查了1座煤矿和2座非煤矿山,同时督查了山阴县政府及矿山监管部门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并对山阴县政府进行了督查意见反馈。
督查组强调,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以贯彻落实两办《意见》为主线,以《煤矿安全生产条例》为保障,以“八项硬措施”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筑牢安全底板、守牢安全防线;要抓紧抓实隐蔽致灾因素普查、重大灾害治理、重大风险管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等各项工作,推动矿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要形成监管监察工作合力,坚决扛起防范化解矿山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采取全员下沉、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和执法检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