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展示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组织消费维权新形象,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在2024年“3·15”国际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期间,洪洞县市场监管局提前部署,制定出台《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方案》,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活动。该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旭强要求全局上下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谋划部署,落实职责任务,要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服务企业发展,“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
组织召开约谈会
组织近年来全县消费投诉的热点、难点、堵点行业及领域的市场主体召开约谈会,涉及到商场超市、餐饮、电商平台、汽车、房地产(含开发商和房产中介服务)等不同领域,通过对各行业领域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提醒告诫,督促各市场主体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同时要求各企业认真学习《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与消费者权益息息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不断加强内部管理,落实企业的消费维权主体责任,积极妥善解决消费者诉求,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鼓励引导经营者、企业建立赔偿先付保障措施,倡导品牌企业的直营店、加盟店等经营者,积极参与异地、异店线下退换货服务,提升消费者售后体验。
组织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3月15日当天,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消协、司法局、消防队等执法单位在县中心广场举行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纪念活动,并邀请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等四大班子领导莅临现场指导。现场设立宣传咨询台,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为广大市民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活动结束后对假冒伪劣商品进行集中销毁,累计销毁过期假冒伪劣商品共计2235件,价值22万余元。包括各种防疫物资、服装、化妆品、各种酒类、学习生活用品、各类食品等,净化了消费环境,有效打击了假冒伪劣违法行为,提高了公众的消费信心。
3月6日—7日,为进一步展现“监管为民”的力度,体现“服务于民”的温度,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王斌协同消费者协会、组织大槐树所、城区所、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市场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股、法规股及各业务股室,深入辖区企业、景区、商超、市场和社区围绕“晋享放心消费,激发消费活力”主题进行宣传。在景区,工作人员向广大消费者介绍名优产品,宣传识别假冒伪劣产品的方法,集中解读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产品“三包”、缺陷产品召回、民生计量和消费投诉公示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举措和制度,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和解读,引导消费者放心消费,正确引导消费;在市场,执法人员围绕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肉、粮油、蔬菜、酱油、食醋、饮料、奶制品等重点食品的整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进货台账及批批检验制度,食用农产品禁用“生鲜灯”还食材真本色,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工作人员走进社区服务中心,向社区居民发放《“3·15”消费者权益日知识手册》《食品安全进社区手册》以及《整治“保健”市场乱象九个套路要提防》《老年防诈骗海报》等宣传资料200余份。执法人员通过生动的案例分析和实际操作演示,让居民们直观地了解消费维权的重要性和途径、养老诈骗的常见手段和防范技巧,以及涉及民生的食品、药品、保健品等消费热点问题。并提醒老年人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陌生人的承诺,不要随意泄露个人信息,不要轻易转账给陌生人。此次活动受到社区居民的高度评价和广泛好评,提升了社区居民消费维权能力和维权意识。此次宣传活动运用洪洞县广播电视台及新媒体平台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广大商户利用户外LED大屏等平台进行公益宣传,通过12315“五进”活动和“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组织开展“放心消费晋万家”宣传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
“3·15”期间,洪洞县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执法队全面加强“3·15”期间市场监管,关注社会关切和舆论热点。同时,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社会影响力,集中查处一批侵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典型案例,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统计,2023来,该局完成食品药品抽检监测2605批次,合格率98%;开展电动车、化肥、成品油、建材等专项检查抽样640批次,合格率达99.6%。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省级4家、县级64家,线下无理由退换货承诺单位38家;创建社区消费维权志愿者服务站40家,ODR企业38户,受理各类投诉举报1746件,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
2024年,洪洞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1255”战略政策方针,紧扣“激发消费活力”主题,充分发挥“消费”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为构建和谐洪洞、诚信洪洞、文明洪洞作出应有的贡献。
本报记者李惠临 通讯员李英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