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D08版:灵石·两会

灵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24年3月18日在灵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灵石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以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为目标,全力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服务水平,实现党建和业务双提升,持续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年共受理刑事、民事、执行等各类案件共计3527件,审结3332件,结案率94.47%,法官人均结案187件,综合结案指标晋中市法院排名第5。

一、筑牢政治忠诚,确保法院正确政治方向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把开展好第二批主题教育作为提升党建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共举办集中培训2次、集中学习4次、专题研讨6次。领导班子讲授专题党课5次,建立问题清单7项,重点民生实事完成1项。开展专项整治1次,四下基层调研5次,形成调研报告1个,推动解决民生实事7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5项。
  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照晋中市委提级巡察提出的3方面12个问题34项具体问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逐条讨论、剖析根源,抓好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完成整改问题32个,正在逐步推进整改的问题2个,采取整改措施97项,制定和修订制度20项,清理规范违规发放的各类津补贴31.47万元,收缴诉讼费234.28万元,民商事案件诉讼费退费1124.2万元,清理长期未发放案款942.84万元,上缴财政利息及罚没款592.14万元。
  推动体制机制规范运行。全年累计开展中心组学习12次,开展交流研讨9次,不断强化“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理念和能力。细化分解党建工作任务,实行党建工作月安排制度,促进支部理论学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有序开展。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请示报告制度,坚持把“两个维护”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各领域全过程。按照“三同步”工作要求,加强与宣传、公安、信访、乡镇等多部门的协调,妥善审理涉众案件,杜绝发生涉诉信访隐患。

二、坚持能动司法,保障经济社会安全稳定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2023年,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172件,审结169件,审结率98.26%。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162案224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90件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审理,跑出刑事案件办理加速度。从严从快审理李某某等6人破坏企业营商环境的涉恶案件,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及时惩处2人2起妨害公安执法的违法犯罪,有效维护行政执法权威。加强与纪委监委、人民检察院的沟通协调机制,妥善处置省市县纪委监委查办的6人6起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惩处损害村集体和群众利益的赵某某职务犯罪案件,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受理电信网络等诈骗犯罪案件29件,最大限度挽回人民群众的经济损失。支持检察机关对资源环境案件附带提起的公益诉讼。全年为国家集体和人民挽回经济损失3923.67万元。
  依法化解民事纠纷,助力经济社会发展。2023年,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994件,审结1911件,结案率95.84%。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继承赡养等家事案件368件、交通事故纠纷案件158件、劳动争议类案件80件。推进法庭实质化运行,在县城区设立翠峰人民法庭,高标准打造诉讼服务中心、科技法庭和人民调解室,争创“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在南关、两渡等乡镇实行法官巡回办案,打通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
  开展执行攻坚行动,多措并举解决执行难。2023年,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357件,执结1229件,执结率90.57%。紧紧围绕“三晋执行利剑”“雷霆行动”等集中攻坚行动的决策部署,以涉农民工、涉银行金融机构、涉村居两委、涉党政机关、涉黑恶刑事财产五类执行案件为重点,统筹兼顾,扎实推进,对某公司30名农民工工资终本案件回头看、继续办,深入查找财产线索,共计发放案款24.8万元。对山西某钢结构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进行强制传唤,最终与5名申请人达成分期履行协议。全年将230名拒不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拘传55人,限制高消费693人次,发布悬赏公告4人,穷尽执行手段执行到位21992.59万元,将当事人的“胜诉权利”兑换为“真金白银”。
  靠前服务能动司法,护航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年共审结违法占地责令限期拆除行政非诉案件7件。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案件,强化沟通,督促行政机关正确履职。积极探索违反土地管理法违建拆除“裁执分离”机制。联合王禹乡人民政府设立“行政综合执法联络站”,通过现场授课、庭审观摩等方式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三、创新司法理念,服务县域高质量发展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辟立案绿色通道。在诉讼服务中心单独开设涉企立案服务通道,实现涉企案件快速立案。2023年现场立案738件,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立案276件。畅通涉企多元解纷化解渠道,2023年向返聘特邀调解员和人民调解员委派民商事案件630件,调解成功246件。在中煤化工有限公司设立首个涉企服务法官联络点,帮助企业提升防范风险和依法治理能力。加大营商环境宣传力度,在平安灵石栏目录制专题节目。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对9件超过12个月未结诉讼案件启动监管程序,涉企长期未结案件逐案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案件存量得到有效清理。
  高效善意办理涉企案件。贯彻善意文明理念,妥善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1215件。府院联动处置破产企业遗留问题,“僵尸企业”有序出清。加大保护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力度,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提供正向激励。用足用活惩戒措施,确保相关案件执行到位。2023年涉企申请人执行案件立案338件,执行到位金额7810万元。
  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认真落实“有信必复”工作要求,办理信访案件16件。发挥司法救助委员会职能作用,为14名生活面临急迫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8万元。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对常某等2名被告人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及时帮扶,向民政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并申请社会救助金,市中院为常某未成年子女给予司法救助金3.9万元。在灵石县段纯镇设立法官工作室,全年妥善审结涉三农案件13件。选派7名优秀年轻干警成立驻村工作队伍,遍访群众2000余户,帮扶1万余元,助力推动乡村振兴发展。

四、强化组织领导,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围绕“一个带头”“三个表率”要求,把党建工作和审判执行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切实加强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将党支部建在团队,由团队分管院领导担任党支部书记,加强党支部品牌建设,党支部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显著增强。发挥领导干部“头雁作用”,党组成员带头讲党课做理论辅导,领学促学层层推进,厚植党员干警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坚持和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入职入额宣誓等政治形式,增强党员的身份感、荣誉感。开展向“时代楷模”鲍卫忠、“全国法院先进个人”韩旭辉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干警履职担当、拼搏奉献氛围日益浓厚。
  全面从严管党治院。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抓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查究各类司法作风突出问题。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年填报情况报告553条。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压紧压实院庭长办案和监督管理双重责任,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合议庭、独任审判员作用,完善“四类案件”监管机制,试行院庭长阅核制度,确保放权与监督有机统一。2023年全年服判息诉率达到88.44%,实现历年来最好成绩。
  县人民法院全面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改进法院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并就2023年职务犯罪案件向县委专题报告。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对法院工作的监督,邀请派驻纪检组长参加院党组“三重一大”决策,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支持检察长出庭公诉、列席审判委员会,院领导带头办理检察建议案件。选优配强人民陪审员,支持和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主动公开审判执行流程信息及裁判文书,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法院动态,社会监督渠道更加顺畅。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做好全年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今年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用实际行动全力做好各项工作,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灵石篇章贡献法院力量。

一、坚持党建引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牢记人民法院是政治机关的第一属性,不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切实把“两个确立”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党建工作主阵地建设,把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全过程。

二、坚持能动履职,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着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金融活动等涉民生犯罪。持续严厉打击私挖盗采违法行为,守护灵石绿水青山。创优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主动服务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平安灵石建设。深入贯彻《民法典》,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民生司法保障。防范化解市场重大风险,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妥善审理“三农”案件,积极服务乡村振兴。强化执行手段运用,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坚持人民至上,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强化诉源治理,从源头上减少案件发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巩固拓展“1332”多元解纷模式,着力构建多位一体的矛盾纠纷化解网络。坚持“如我在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弱势群体、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有信必复”,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做好司法建议工作,积极为法治灵石建设建言献策。

四、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提升司法效能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审判监督体系建设。积极推进院庭长阅核制度,压紧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责任。健全完善办案考核通报机制,开展质效指标月分析、员额法官质效落后约谈,发挥好考评“指挥棒”作用。持续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实现办案提质增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正与效率就在身边。

五、坚持从严治院,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以严的主基调正风肃纪,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纵深推进“清廉机关”建设,锻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法院队伍。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推进司法公开,确保司法公正廉洁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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