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E02版:行业监管

山西督导检查煤矿企业自查自改情况

  本报讯 从3月1日开始,由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山西省能源局工作人员组成的3个省级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通过明查暗访、突击夜查的方式,赴各市开展现场检查。对于发现的自查自改走形式、不认真,整改不彻底、假整改,顶风作案、不整改的煤矿企业,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按照三厅局关于开展煤矿“三超”和隐蔽工作面专项整治的通知,此前的煤矿企业自查自改阶段,超能力下达生产经营指标、煤矿超能力生产、采掘接续紧张、超水平超头面组织生产、系统不完善组织生产、超定员组织生产、布置隐蔽工作情况为重点整治范围。
  省级督导组中重点检查煤矿企业自查自改情况,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形成检查报告,同时通过听取专题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市、县开展专项整治检查情况进行全覆盖督导。发现监管监察部门弄虚作假、问题假整改的,开展责任倒查,严肃追责。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联合下达警示通报,加大反面典型曝光力度,强化警示教育。 (刘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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