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章大军)“吕梁临县地处黄河沿岸,要实现‘黄河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目标,确保一泓清水入黄河,离不开沿黄各个企业主动作为、拧紧阀门,压实本企业的水污染防治责任……”
“通过庭审旁听,我们企业认识到污水外排的法律责任及后果,我们承诺绝不排放不达标污水,进一步提高科学排放污水的能力……”
这是吕梁市临县法院副院长刘经丰、综合审判庭庭长薛利珍在一起环境资源案件巡回审理庭审结束后,在县生态环境局与参加庭审旁听的企业代表、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座谈交流。
为加大黄河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力度,进一步释放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的普法宣传效能,近日,吕梁临县法院法官带着案卷、拿着法槌,将庭审现场搬到了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临县分局,公开开庭巡回审理了一起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不服吕梁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罚款案件。
在巡回审理的同时,法院邀请临县范围内所有涉及污水排放的14家企业旁听该案的庭审活动,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该案系一起因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巴歇尔槽总磷出水浓度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生活污水水污染总磷排放浓度,被吕梁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罚款41万元而引起的环境资源类案件。
此次庭审,众多企业代表及生态环保部门工作人员近距离了解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重要意义,让庭审现场成为了鲜活生动的普法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