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D05版:灵石·两会

灵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灵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3月19日灵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灵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高永庆所作的《灵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全力做好法院工作,服务保障县委“四有”目标任务,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灵石篇章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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