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三晋交通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科技治超工作方案》

2025年底我省将实现一体化源头治超数字治理

  本刊讯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科技治超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推动全省治超工作治理模式由传统监管向数字治理转变,提出到2024年底,完成全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单位科技治超建设验收工作;到2025年底,基本建成全省源头科技治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构建横向融通、纵向贯通、监管智能、服务精准的一体化源头治超数字治理模式。
  《工作方案》指出,全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科技治超工作由山西省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各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道路货物运输源头单位具体实施,围绕制定实施方案、公示源头单位、开展宣传培训、组织建设验收、数据归口管理、建设全省平台、推行便企服务7方面重点任务按时序要求推进。
  《工作方案》强调,县级政府要组织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源头单位科技治超建设验收工作,具体对本辖区源头单位科技治超设施设备建设运行、数据上传等情况进行验收。今年年底,源头单位治超数据原则上接入属地县级治超信息管理平台;对于交通运输执法权上划和未建设治超信息管理平台的县(市、区),属地源头单位治超数据接入市级治超信息管理平台。
  《工作方案》强调,全省源头科技治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组织建设。省交通运输厅要按照“省级统建、市县共用、分级管理”原则,构建集预警、研判、调度、执法、抄告、信用、考核于一体的数字化治超智能监管模式,融通运政人车户、货车卫星定位、高速公路出入口、公路超限检测站、路面监控等系统数据,形成全省治超“一张网”运行。到2025年底,各市、县要将属地公示源头单位称重数据和视频监控数据全部接入全省源头科技治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按照执法权限,施划电子围栏,组建线上巡查和线下执法队伍,实行24小时线上巡查监管,指挥调度线下执法队伍对源头单位违法行为进行精准查处。
  《工作方案》要求,各市、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方责任,强化典型引领,严格督导考核,做好信息报送,确保全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科技治超工作任务如期完成。(陈蓉 马佳)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4-04-11期

  • 第2024-04-09期

  • 第2024-04-02期

  • 第2024-03-28期

  • 第2024-03-26期

  • 第2024-03-21期

  • 第2024-03-19期

  • 第2024-03-15期

  • 第2024-03-14期

  • 第2024-03-12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