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法治天地

大同中院:5小时腾退车库27间 协同执行效率“超燃”

  4月9日,在大同中院执行局指挥调度和浑源法院执行局的密切配合下,两级法院协同联动,平城区法院执行局高效强制腾退位于浑源县和某苑小区26间车库和1间商铺。
  车库内除了垃圾之外空无一物,写着“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2024年4月9日封”的封条贴在门上……随着最后一间车库腾退完毕并交付申请执行人,平城区人民法院经过5个多小时的奋战,圆满完成了房屋腾退工作。
  基本案情:申请执行人宋某亭与被执行人杨某顺、浑源某农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浑源某农副产品加工厂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平城区法院向被执行人下达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怠于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该院遂查封了被执行人杨某顺名下的位于浑源县和某苑小区6号楼1层2-27号(车库)以及其所有的该小区7号楼12号商铺,并进行了价值评估和两次拍卖。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宋某亭同意以物抵债。经多次协调、张贴敦促履行公告、限期腾退公告后,被执行人仍拒不腾退,现涉案车库和商铺由案外人私自占有使用,其中3间车库已被案外人改为住宅使用。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平城区法院果断启动强制腾房程序。
  由于该案涉及案外人人数多、范围广,且在居民生活区内,院党组高度重视,组织召开执前会议,抽调执行局精兵强将,评估风险,细化方案,从综合协调、警务保障、现场实施、稳控疏导、后勤保障、现场监督等方面全方位制定腾退预案,从舆情引导和管控方面制定“三同步”工作方案,并邀请公证部门、媒体记者见证执行活动,强化执行公开,促进规范执行。同时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平台,将行动方案报请大同市中院。考虑到涉案车库长期被案外人占用,在对案情及预案进行分析后,大同市中院制定了周密的协同执行方案,协调浑源法院全力配合此次腾退行动。
  执行现场:4月9日清晨8时整,一切就绪,“全体干警,出发!”随着平城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郑卫华发出指令,执行干警闻令而动,迅速奔赴浑源执行现场。
  上午10时,腾退行动正式开始,执行干警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有序对涉案屋内物品逐一进行清点、登记,并全程录音录像,确保腾退工作的公开透明。本次行动共出动警车8辆、执行干警40余名。
  执行过程中,部分案外人情绪较为激动,不愿配合腾退工作,执行干警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认真与其进行沟通,缓和其对抗情绪。经过法律释明和思想疏导,部分案外人主动自愿将车库内的生活用品搬离了执行现场。

本报记者章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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