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区域新闻

晋中市四部门召开联席会议 共同签署《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备忘录》

  本报讯(记者焦建超 通讯员段晓鸣)4月23日,在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晋中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律师协会四部门在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市知识产权协同保护联席会议,并共同签署《晋中市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备忘录》。
  会上,四个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分别介绍了本部门基本情况和近年来知识产权工作,总结了过去几年知识产权工作的成效和不足。座谈中,大家畅所欲言、集思广益,围绕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两法衔接”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了深入的讨论和交流,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重点对共同建立协同保护、健全常态化联络、信息共享与案件线索移送、人才交流培训等方面达成初步共识。
  会议举行了《晋中市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备忘录》联合签约仪式,《合作备忘录》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的原则,从六个方面优化协作配合机制,强化协同保护力度,包括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健全协调会商机制和信息通报机制、完善专家人才库建设、共建统一认定标准、健全联合培训制度和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等等方面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进一步强化工作协同、开拓协作领域、创新协作方式,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质效,为晋中市优化营商环境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同时,借助此次联席会议的东风,晋中市市场监管局与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分别联合印发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晋中市市场监管局、市中级法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工作办法(试行)》;晋中市市场监管局、市律师协会签订了《晋中市专利行政保护合作协议》,形成了规范性文件和合约文本,进一步推动工作的扎实开展和有效落实。
  会议指出,协同保护就是整合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资源,打破部门信息壁垒,加强优势集成与互补,切实发挥协同力作用,共同推动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格局。会议要求,相关负责单位要以此次联系会议为契机,不断建设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机制,综合发挥司法、行政、行业、社会等各方作用,着力开创晋中知识产权保护新局面,为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打造优质的创新创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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