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小雨
摘要:数字劳动作为一种新的劳动形式,并未改变资本获取剩余价值最大化的目标和资本剥削机制。深入剖析福克斯数字劳动异化和扬弃理论,提出四种异化形式共同构成资本对社交媒体数字劳动的剥削,通过一场社交媒体革命将数字劳动转化为数字工作,建立不再基于商品逻辑和资本积累的共享互联网。
关键词:数字劳动;异化;克里斯蒂安·福克斯
一、数字劳动解释路径
国外学者率先开启对数字劳动的研究。马克思主义传播政治经济学的奠基人达拉斯·斯麦兹(Dallas Walker Smythe)发表了具有开创性的论文《传播: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盲点》,提出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应用于传播领域。国外学者对数字劳动的研究主要分为两派,一派是以蒂兹纳·特拉诺瓦(Tiziana Terranova)为代表的传播政治经济学领域后结构主义者视角,认为数字劳动是一种“非物质劳动”模式。2000年,意大利学者蒂兹纳·特拉诺瓦(Tiziana Terranova)于《免费劳动:为数字经济生产文化》一文中提出“免费劳动”的概念,和非物质劳动的自治主义马克思主义概念相联系,认为数字劳动是一种非物质劳动,将数字劳动归结为免费劳动的一种表现形式。意大利自治学派毛里奇奥·拉扎拉托(Maurizio Lazzarato)于1996年首先提出非物质劳动概念,定义为“生产商品信息和文化内容的劳动”。迈克尔·哈特(Michael Hardt)和安东尼奥·奈格里(Antonio Negr)对其进行完善,认为从其结果来看,生产非物质形态商品的劳动已逐渐在生产领域中占据重要地位,将非物质劳动定义为“生产一种非物质商品的劳动,如一种服务,一个文化产品、知识或交流”。另一派则是以克里斯蒂安·福克斯(Christian Fuchs)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者视角,“是时候拓展术语‘数字劳动’的含义了,它包括数字媒体的存在、生产、传播和使用所需的所有形式的有酬及无酬劳动。”
二、福克斯数字劳动异化表征
福克斯指出数字劳动是异化的劳动,提出社交媒体平台数字劳动异化的四种类型,共同构成资本对数字劳动者的剥削。
(一)数字劳动自我本身的异化
马克·安德烈耶维奇(Mark Andrejevic)认为,用户对于商业社交媒体上的交易数据是否生成和如何使用几乎没有发言权。一方面,人们的交往转移到网络平台,通过社交手段进入社交网络,劳动本应满足需求却被资本控制。即产生一种特定形式的胁迫,一个人在平台的联系越多,离开可能性越小,因为一旦离开就意味着要面临较少的社会联系和较严重的交往贫困处境。另一方面,资本主义呈现了新的意识形态“玩”劳动,打破了“玩”和劳动的时空分离,将令人痛苦的剥削活动包装为愉悦的享受活动。
(二)数字劳动与数字信息传媒所需要的劳动工具的异化
劳动场所由各类厂房转移到了虚拟的网络世界。人们将自己的本质力量体现到科学技术上,本应满足人的需要却反过来控制着人类。一方面,平台广告商向用户传播意识形态,用户大脑接受的内容是平台广告商用于剥削的工具。另一方面,平台利用捕捉到的数据向其推送感兴趣的信息和商品,平台控制权不属于工人阶级而属于私人所有。
(三)数字劳动与所从事的数字信息传媒中涉及到的劳动对象的异化
数字劳动与所从事的数字信息传媒中涉及到的劳动对象是人类的经验。经验是个体私有的主观信息,然而在数字信息传媒中的经验是公共化的。社交媒体平台的用户签约“用户同意隐私政策和使用条款”方可获得使用权利。即用户赋予平台使用数据的权力,失去了控制自身信息在平台上的使用情况,用户发生异化,隐私受到侵犯。
(四)数字劳动与网络劳工们所生产出的数字劳动相关产品的异化
“劳动所生产的对象,即劳动的产品,作为一种异己的存在物,作为不依赖于生产者的力量,同劳动相对立。”数字劳动者生产的数字产品作为异己存在物同自身相对立。一方面,资本家延长工作时间创造更多相对剩余价值。另一方面,数据被平台所有者占有,还将用户的历史搜索和浏览记录打包卖给广告商并根据用户偏好推送信息,促使网民进行消费,货币利润由平台所有者单独控制。
三、福克斯数字劳动异化在社交媒体领域的积极扬弃
(一)社交媒体:从数字劳动转向数字工作
1.区分工作与劳动
福克斯区分工作和劳动。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工作是一种有意识的生产活动,它征服自然、改造自然,使人类生产自己的物质资料来满足自身需求,这构成了物质生活本身的生产。“劳动作为以某种形式占有自然物的有目的活动,是人类生存的自然条件,是同一切社会形式无关的、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条件。”福克斯提出德语Arbeit一词有时翻译成工作,有时翻译成劳动。恩格斯指出,“英语有一个优点,它有两个不同的词来表达劳动的这两个不同的方面。创造使用价值的并且在质上得到规定的劳动叫作work,以与labour相对;创造价值的并且只在量上被计算的劳动叫作labour,以与work相对。”福克斯以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为基础区分作为人类学的工作和作为人类行为历史形式的劳动。在阶级社会中,劳动是阶级社会工作组织的一种历史形式,是工作的阶级异化,工作是一切社会形态所共有的。
2.社交媒体数字劳动
福克斯将“异化劳动”概念应用于数字领域,以Facebook为例。Facebook劳动工具是平台本身以及人类用户的大脑,对象是人类经验,产品是将平台和大脑作为工具去组织、管理和系统化人类经验,将数据公开给一个特定的社会群体,作为使用价值来创造满足用户需求的结果。以Facebook为代表的社交媒体遵循商业逻辑制定受众策略,通过社交链和信息流营造封闭的社交环境,这种数字化的社交关系背后隐藏着难以被用户发觉的商品逻辑,由此获取用户数据信息并剥削用户“免费劳动”,实现平台自身的资本复制。
3.数字劳动二重性
福克斯认为数字劳动具有二重性,一方面,数字劳动作为具体劳动,生产使用价值。互联网用户通过数字劳动创造出了思想、经验、信息、意义等数字劳动产品,这些劳动产品满足了网络用户信息共享、人际交往等的需要。另一方面,数字劳动作为抽象劳动,生产出了价值。以Facebook为例,用户制作个人简介是认知数字工作;使用符号互动是交往数字工作;与他人合作,以人类思维、在线信息或合作的含义形式表达合作数字工作,这能够塑造人类的新体验。
福克斯提出,数字工作立足于马克思所说的人类的物种存在和感性存在,马克思在把人类设想为生产和交往的存在物的前提下认为物种存在是一种经济生产(即工作)存在,感性存在是在其他事物谈话和交往中的存在。福克斯提出,马克思在他对人作为物种和感性存在的分析中,把工作和信息视为人类生存的组成部分。在共产主义社会,工作是一种超越必然性和工具的自由活动。福克斯提出,数字劳动属于马克思的“异化劳动”范畴,社交媒体中有三种形式的数字劳动,分别是认知数字工作、交流数字工作和合作数字工作。社交媒体中的数字劳动是异化的数字工作,数字劳动是被剥削的,是隐藏在娱乐背后的“玩”劳动。社交媒体经济的金融化很可能导致下一场大的泡沫,对此要建立一个共享导向的社会,让数字劳动转化成数字工作,即信息的商品特点被取消,成为一个真正的共享品。
(二)社会媒介:建立以共享为基础的互联网
1.共享定义
迈克尔·哈特和斯拉沃热·齐泽克(Slavoj Zizek)的共享定义是:共享是基于特定商品内在的质,即他们不是由单个个体创造的,在一定程度上抵制商品化。福克斯提出共享不是特定的商品,而是任何商品都可以变为私有财产,就像它可以成为公共物品一样;在一个共享社会中,关于主体、生产资料、主体-客体的工作过程是由集体控制的。提出基于互联网的共享维度,一是在线工作的产品有满足人们相互告知、交流与合作的社会需求,二是社交媒体是公有、非盈利的组织,三是观念隐私性减弱,经验共享成为现实。
2.建立非商业性社交媒体平台替代物
福克斯试图建立非商业性的替代物以替代Facebook等商业性社交媒体平台的存在,例如Diaspora(sevignani,2012)、Occupii、N-1。Diaspora描述自己是开源、去中心化、尊重用户隐私的社交网络,用户对自己放在Diaspora网络上的数据有更大的控制权。此平台共同点是由公有逻辑而不是资本和商品的逻辑塑造。在资本主义社会的框架下,这些作为替代品的社交媒体平台依然存在着一些亟待克服的严峻挑战。一是软件开发问题,以Diaspora为例,Diaspora不像Facebook完全基于网络,而是要用户下载安装软件方可使用,用户不得不运行它们自己的软件,而大多数想要使用该软件的用户没有相关技术,广泛传播有一定难度。二是替代物要依赖捐赠和志愿方可正常运行。在资本主义社会下货币代表权力、资源,替代平台相比Facebook占有更少的资金支持和用户群,难以挑战Facebook在社交媒体网站上的垄断地位。
福克斯明确反对向平台支付工资,应采取建立替代性互联网平台的方法,将社交媒体变为共享媒体,变为由人们共同操作和控制的公共网络。通过一场社交媒体革命将数字劳动转化为数字工作,建立不再基于商品逻辑和资本积累的共享互联网。
四、结语
数字劳动表现出生产性、非物质性、剥削性的特征,其异化程度远超传统劳动。正如福克斯所说,数字劳动被嵌入到全球价值链的创造之中,这背后隐藏着劳动异化、剥削和阶级斗争。构建基于公有逻辑的以共享为基础的人性化的互联网,将数字劳动转化为数字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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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吴铸辉.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视域下的福克斯数字劳动理论批判[J].燕山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24(1):92.
作者单位:辽宁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