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D02版:行业动态

山西扎实做好煤矿“一通三防”工作

  本报讯(记者秦昕)近日,记者从山西省应急管理厅了解到,为深刻汲取山西省近年来煤矿“一通三防”事故教训,有效防范煤矿事故,扎实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做好煤矿“一通三防”工作,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煤矿“一通三防”工作的通知》。
  作为“一通三防”工作的责任主体,各煤矿企业及其上级企业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一通三防”第一责任人责任,完善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健全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队伍,配齐安全管理和现场技术人员,煤与瓦斯突出、高瓦斯、煤层容易自燃的煤矿,应当设立相应的专门防治机构,配备专职副总工程师。各煤矿企业要立足源头治理,强化预防为主,建立并落实“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深化瓦斯抽采达标精细化管理。各煤矿企业要牢牢把握瓦斯防治主动权,持续推进瓦斯“零超限”、煤层“零突出”目标管理,进一步完善“抽采达标、通风可靠、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加大高瓦斯、突出矿井瓦斯抽采力度,将瓦斯灾害治理工程与采掘工程同部署、同实施,做到抽掘采平衡。
  严格落实煤与瓦斯突出综合防治措施。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坚持“区域措施先行、局部措施补充”的原则,以区域措施为主,不得单一使用顺层钻孔预抽工作面条带瓦斯的区域治理方式,要强化瓦斯分区管理、超前治理,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实施保护层开采、地面井抽采、底抽巷穿层抽采等治本措施。
  强化煤矿防灭火管理。各煤矿企业要强化内外因火灾防治,坚持预防为主、早期预警、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严格落实防治煤层自然发火的综合防灭火措施。规范和加强动火、爆破等高风险作业管理,严格执行“一项动火作业、一个安全技术措施、一张动火作业票”制度,落实发爆器“钥匙”必须放在瓦检员或安检员手里的规定。
  各煤矿企业要制定年度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并组织实施,预防粉尘超标或爆炸。延伸新水平时,必须对所有揭露煤层的煤尘爆炸性进行鉴定。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相关地点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并安设支管和阀门,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各煤矿企业应做到安全监控系统装备齐全、功能完善、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按照相关规定设置传感器,定期调校、测试。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各煤矿企业要加强安全监控系统报警预警管理,每天24小时值班值守,认真查看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发现瓦斯超限或异常,要立即处置。
  此外,各煤矿企业要聚焦“一通三防”队伍素质提升,针对各岗位开展分类、分层次、操作性强的专项培训、岗位风险和事故警示教育,提升入井人员“一通三防”安全防范意识和隐患处置、自救互救能力,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素质,最大限度降低人的不安全行为。加强应急处置,在出现“一通三防”事故征兆时,要第一时间撤出危险区域所有人员,严禁盲目施救、盲目处理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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