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民刘先生致电本报咨询:“以前我一直在吕梁开网约车,并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了社保。从今年开始,我在太原开始跑网约车了,在吕梁缴纳的社保也一直没有再续交。我想问问,我的社保能转到太原吗?社保断缴影响权益吗?”
省人社部门:关于社保转移接续,灵活就业人员在用人单位实现就业的,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作为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的年限和作为职工缴费的年限,是可以累计计算的。如果是跨省就业的情形,需在转入地提出转移申请。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当地规定,选择按月、按季度、按半年或按年等缴费方式。参保过程中出现中断的,可根据自身情况随时恢复缴费,前后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到达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根据缴费情况确定待遇。不会因中断而减损权益。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满足最低缴费年限条件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享受的待遇与企业职工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