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章大军)近年来,伴随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呈现新的复杂情况,性侵害犯罪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成为侵害未成年人最突出的犯罪。
5月30日,太原中院举办涉未成年人性侵刑事审判观摩研讨活动,邀请了省高院、太原市人大、太原市政协、太原市委政法委的领导和太原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动协作机制各成员单位的代表,以及来自山西大学、太原师范学院等的大、中学校师生,共百余人参加。
太原中院少年法庭庭长申延艳作为二审主审法官,对范某某强制猥亵、猥亵儿童、强奸上诉一案公开宣判。
法院认为,被告人范某某多次利用网络,以交友为名,诱骗未成年被害人信任,向他发送不雅视频和图片,进而以此威胁、强迫对未成年被害人实施线上、线下性侵害,给多名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严重心理创伤和人格损害,犯罪动机卑劣,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大,依法应对其从严惩处。
最终,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作出的对被告人范某某以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和强奸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的原判决。
公开宣判后,申延艳结合案件,从公开宣判的背景、案件分析、公开宣判的意义、组织多部门参加公开宣判的目的四个方面展开案例释法,提出在支持学校建立预防和处置机制、全面开展网络安全进校园活动、向网络监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落实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等方面共同发力,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的用网环境,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安全。
太原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康对全市法院近五年审理的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情况进行了通报。通报指出,当前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主要以强奸、猥亵类案件居多,未成年被害人低龄化,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教育培训机构的老师、学校的社工等熟人作案多发,隔空猥亵、网络引诱等新型犯罪频发,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监管存在漏洞等问题需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通报从依法严惩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大力推进审判延伸工作和深度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三个方面总结了太原法院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方面的主要做法,同时从推动落实家庭监护责任、持续净化网络空间、做好对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监督管理、全社会要高度重视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和性教育四个方面就加强和完善社会综合治理提出了具体建议。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太原法院将继续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联合公安、检察、司法行政机关一同将司法保护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等五大保护有效融合,持续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强大合力,推动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迈向更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