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D07版:省城要闻

太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6月1日正式上汛 主汛期为7月至8月

  本报讯 5月30日,太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发通知,太原市自2024年6月1日8时起正式上汛,主汛期为7月至8月,其中防汛关键期为7月16日至8月15日。
  为确保安全度汛,太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各级各部门充分认清防汛工作面临的复杂形势,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加强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要密切协同配合,形成防范重大水旱灾害有效合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加大对辖区和职责范围内的山洪河道、小水库(塘坝)、堤防、闸涵、淤地坝、排水管涵、泵站等防洪排涝设施和危旧房窑、矿山企业、尾矿库及各类蓄水设施、在建工程、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旅游景区、低洼易积水区域、地下公共空间、下穿通道、轨道交通等防汛重点环节、易险区域的巡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要落实工程防御和群测群防措施,扎实做好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防御和城市内涝防范,确保平稳度汛。
  通知指出,气象、水务、水文、城乡管理、规划和自然资源等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监测预报预警,提高预报精准度,延长预见期,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报送防汛指挥部门,与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共享。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发布气象灾害、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预警信息,抓好暴雨预警“叫应”和转移避险工作,确保预警信息发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强降雨前,视情采取“关、停、撤、避”等有效管控措施,提前、果断、彻底、安全转移危险地区人员。要加强与本地抢险救援力量的协调对接,强降雨来临前,前置抢险救援力量,备足物资,确保险情发生时及时抢护。 (郭语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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