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5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贺天才带领执法检查组在灵石县开展《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晋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忠、副主任辛琰,县长陈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利军陪同检查,县领导梁诚、燕瑞琦、侯文斌分别参加有关调研点的检查。
贺天才一行先后来到国考王庄桥南断面、第一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静升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等地,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等方式,详细了解灵石县河流断面水质、污水处理、防洪工程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并就灵石县贯彻落实《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情况进行实地执法检查。
贺天才指出,开展汾河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灵石县要进一步提高对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的认识,认真实施《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将条例重要条款和规定落到实处。要明确目标任务,突出问题导向,细化工作举措,在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污水处理能力和防洪能力提升等工作上持续发力。要健全工作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加强条例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紧盯检查发现问题,抓好整改落实,以法治方式推动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 (郭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