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严禁实施电子计价秤计量作弊的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
征求意见稿对电子秤生产、销售、维修、使用、管理等有关事项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各环节禁止事项,强化了各方责任和管理要求。
对于生产方,严禁生产未经型式批准的电子秤产品,严禁擅自改变批准型式、为非法改装“留后门”;对于销售方,严禁销售无厂名、无厂址、无规格型号、无型式批准标志和编号、无合格标志等信息的电子秤,严禁销售具有作弊特征的电子秤;对于维修方,严禁违法违规修理、改装电子秤或为改装提供技术服务等。
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