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贾升亮 通讯员宋天庆)6月20日,晋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泽州县市场监管局在山西晋城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商业秘密保护行政指导工作。
在座谈中,该公司介绍了企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及其商业秘密保护现状。晋城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向企业传达了开展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有关文件精神,详细了解了该公司商业秘密保护的机构、人员、制度、职责、培训等情况,针对存在问题进行了精准指导,并提出针对性的举措。
行政指导会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统筹谋划保护。深刻认识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商业秘密是企业的重要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保护运用好商业秘密,是企业基业长青、永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企业作为商业秘密的创造者和所有者,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商业秘密保护纳入企业整体发展战略。要与专利保护统筹结合,科学谋划知识产权布局,推动形成尊重知识产权、保护商业秘密的良好氛围。
二是健全保护制度,强化员工管理。完备的制度建设是保护商业秘密的必要基础,是依法保护商业秘密的重要依据。要建立完善全链条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健全合规体系。建立分工明确、运转流畅的商业秘密保护组织架构,加强涉密人员、涉密信息、涉密区域、涉密活动管理。要加大对广大干部职工的培训力度,让每位员工充分理解公司商业秘密管理的核心价值理念,进而提高大家商业秘密保护的责任意识和行为自觉。
三是积极探索创新、加快示范点建设。保护好商业秘密是关乎公司保持竞争优势、行稳致远的大事。企业要坚持高位推动、高水平开展创新试点。建立适合行业特点和自身规模的商业秘密管理保护体系,鼓励设立商业秘密管理保护专岗专员,健全内部合规体系,积极运用数字化技术手段提升保护效能,争取在全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