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事新闻工作近22年,采写的新闻报道屡获“山西新闻奖”,他本人还多次被评为“报社优秀员工”,并被评为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首届“劳动模范”。他还是太原市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志愿者,以记者敏锐视角,积极投身消费维权工作报道,结合自身法律知识,揭露违法违规行为,为消费者合法权益护航。他就是智慧生活报记者梁耀华,今年荣获山西省“2023消费维权年度提名人物”。
打铁先得自身硬
消费者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之一。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社会经济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报道消费维权工作,梁耀华十分注重消费维权理论知识学习和更新。“一开始是一头雾水。”梁耀华告诉记者,刚接触到消费维权工作时,他发现,跟消费维权相关的问题错综复杂,涉及法律法规很多,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形形色色且都很有挑战性,如果不加强法律知识学习,要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报道会很困难。
2017年7月,闫女士花4000多元购买了一台燃气热水器,装进新房。在使用燃气热水器时,她和家人都能听到机器内有“轰轰”的响声,影响了正常生活。售后人员多次上门处理,均未能解决问题。2018年3月,厂家为闫女士更换了一台同型号、同规格的热水器后,噪音依然存在。闫女士想退货,却因当时商家未开具发票而成为“绊脚石”。
梁耀华得知此事后,并未知难而退,他利用自己掌握的消费维权知识坚持与厂家积极沟通协调,讲法规、动情理,最终消费者和厂家各退一步,在消费者支付少量费用的基础上,厂家再次为消费者更换了一台热水器。由于热水器不再有噪音,消费者对此事处理结果较为满意。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时间一长,对于消费者遭遇的侵权行为如何定性,他基本都能够作出判断,“接下来怎样去帮助消费者,心里就有底了。”梁耀华说。
志愿服务成效显
太原市消费者协会组织梁耀华等一大批热心公益事业、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的消费者参与到消费监督公益事业中,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共同为改善消费环境贡献力量。梁耀华表示,很荣幸能够加入到太原市消费者协会志愿者队伍中,积极参与消费维权事业,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自成为消费维权志愿者开始,梁耀华在太原市消费者协会的指导下发挥自身优势,先后参与旅游、餐饮等多领域的消费体察,并将发现的问题和拍摄的证据及时汇总上报,为监督有的不良商家违规行为提供了大量真实证据。
2023年下半年,在中国消费者协会指导下,山西省消费者协会、太原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开展了“反对强制关注公众号”消费监督工作。同年12月下旬,他与太原市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同志冒着严寒,前往晋阳里、茂业天地等商业区,对存在问题的商家或消费场所展开“反对强制关注公众号”消费体察“回头看”行动,为消协组织约谈有问题商家(经营户)侵犯消费者正当权益行为提供了有力支撑。
为民解难践初心
2021年4月,消费者田先生反映,他花300元购买了一家汉堡店的会员卡,此后,田先生数次持该消费卡消费。今年3月份,田先生再去消费时发现该汉堡店已人去楼空,无奈的他将此事反映给了智慧生活报社。
梁耀华了解得知,汉堡店所在商场的管理方是一家商业管理公司。梁耀华说,合同存续期间,这家公司与“大头儿子的汉堡店”属于租赁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如果承租方的经营行为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可以向承租方要求赔偿,若承租方离去后下落不明或向其求偿不便,消费者也可向出租方要求赔偿。出租方先行赔偿后,对于消费者权益受到的损害确系承租方的过错所致,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
4月16日,梁耀华将田先生的遭遇反映至这家公司,并将消法和实施条例的相关条款向经营者进行了讲解。
当天下午,田先生就收到了应该退还的会员卡余额。从衣服起毛球到超市收费四舍五入,再到个别商家消费欺诈,一件件消费者投诉在梁耀华的耐心调解下,总能得到圆满解决,他以实际行动践行了自己的初心和使命。
冯铁飞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