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问题系统综合治理,依法查处打击相关证书涉假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实际情况,太原市应急管理局下发通知,决定从即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在全市范围开展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行动。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目标为全链条查处打击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制假、售假、买假、用假、虚假营销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捣毁一批制售假证窝点,惩治一批假冒政府网站平台的团伙,查处一批持假人员和用假企业,淘汰一批培训考试弄虚作假的机构,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例,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强化证书发证部门、用证的行业主管部门和用工企业的责任落实,坚决杜绝无证、假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健康发展。
通知指出,用工企业要开展自查自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企业全面排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并核验证书真伪。对自查出的假证问题,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并将假证问题线索及时向应急管理部门报告,涉嫌构成犯罪的,按照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太原市应急管理局督促培训机构、考试机构(含考试点)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一轮自查自改,培训机构重点排查学时不足、不按大纲施教等弄虚作假问题,考试机构(含考试点)要排查纵容、参与考生作弊,勾结倒卖安全生产资格证书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排查出的问题,要督促机构制定整改计划,及时整改。
通知强调,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对用工企业的检查要建立“逢查必检证书”制度,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熟练使用证书查询方式,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对假冒证书进行比对筛查,严厉打击无证、持假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对用工企业进行处罚。对培训考试机构的检查,要采取调看监控视频、学员电话回访、核对培训考试档案等方式,对于不满足基本条件的,依法依规处罚和责令停业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从事培训考试工作。对涉嫌犯罪的制假售假案件,要深挖背后的问题线索并按照相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协助配合司法机关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通知要求,要坚持以案释法,通过曝光强化警示教育。梳理筛选出一批典型案例,针对无证上岗、假冒政府网站和证件、平台虚假宣传、培训“走形式”、考试弄虚作假等问题,采取“一类一通报”“一季度一通报”的方式在主流媒体上集中曝光,增强通报曝光的针对性、警示性和威慑力,深化警示震慑效应。要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开辟投诉举报窗口,鼓励社会公众通过投诉举报窗口和安全生产举报热线12350等渠道提供假冒政府网站、制假售假用假违法犯罪行为线索,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考试政策、假证危害、证书查询方式等宣传,将其纳入2024年安全宣传“五进”的内容,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假证。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太原市应急管理局成立了市专项治理行动工作专班,组长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副组长由市应急管理局相关局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矿山局山西局(执法一处、非煤执法十一处)、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组成。
太原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问题给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埋下重大事故隐患,严重扰乱安全生产秩序,侵害企业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危害社会公共安全,损坏党和政府形象。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切实把专项治理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建立打假长效工作机制,坚决遏制假证危害。 (韩雅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