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冬松
去年夏天,搬到一处绿树环绕、书香氤氲的地方居住。突然找到一副治愈中年的良药——运动。那天,在月光下迎风奔跑,天地之间、人与绿草,想起冯友兰先生所说“人可以不是宗教的,但一定要是哲学的。”带着一缕清风,回到家中,端坐在书桌前,神清气爽。拿起一本刑法注释书,有一个问题要寻求答案。忽又想起,还有一个税务公益诉讼的问题自己不明白,赶紧网上查询。还有人咨询过,大学生实习期间有工资吗?我亦拿不准,便又在案头堆积如小山的书堆中翻找民法典实务丛书。忙完这一切,抬头看窗外,还是有些迷惘。这些年,在法律的田园里忙忙碌碌,表面上似乎都懂一点,深究起来,其实没有在一门领域深耕过,谈不上精通,更谈不上融会贯通,能够形成自己的观点。忙碌的背后,有时候是另一种懒惰。随着年岁增长,越来越认识到,还有许多东西要学啊,只是韶光已不再。
“案上不可多书,心中不可少书”。这句话出自《格言联璧·学问类》。那天读到这句话,猛然触动了我。这书桌上不能有太多的书,否则会分散注意力。瞧我这书桌上,各色不等的书籍、杂志、报纸,伴随着我多少个寂寞的日子,直到有一天,终于能够静下心来,独享、独有这一份孤独之美。而若想精进,这些厚重的专业书籍,就像一块块砖头,压得我喘不过气来,这些书,我都想一页一页地精读,做笔记,再思考,再写成文字。我的写作提纲已经列了许多,资料也已准备,有刑法,也有民法,还有随笔,可是我实在没有完整的时间去完成,渐渐地也就懒得动笔了。
究其原因,猛然发现,问题出在方法论上。学习读书,如同做人,不可过于贪多,贪多心则乱,乱则不专。曾国藩《日课十二条》中的第四条:“读书不二”,原文是:一书未点完,断不看他书,东看西阅,徒循外为人,每日以十页为率。意思是:读书要专一,一本书还没有读完,一定不去看其它的书籍。东翻西阅地随意读书,对自己的道德学问没有一点益处,不过就是一个只求知识而没有道德的人。每天必须圈点十页。近代思想家梁启超先生也曾说过:无专精则不能成,无涉猎则不能通也。于是,赶紧给自己也定一个规矩:每天晚上,只读一本专业书籍,结合办案实践,每天十页左右;读人文类报刊杂志,利用中午午休的时间,浏览一遍,了解最新的资讯,或者消遣,潜移默化中,给自己一些人文的营养。
渐渐地,不想与人多说,下班后,只想回到家中,坐在书桌前,看城市的灯火阑珊,想夜色深处最深沉的东西。忙忙碌碌中,沿着自己的方向,一步一步地行走。那天,翻开我的读书笔记,有一种别样的体验。那里不仅有专业知识,也有人文思想。在岁月的每个阶段,各有不同的侧重。有重复,也有反复,足见自己的关注点。只是有些关注点,当年为之纠结,为之困惑,为之寻求书中文字的慰藉,寻求解题的密码。现在已是云淡风轻,提醒自己,生命只是一个过程,有一些问题,本身便是无解。如赫尔曼·黑塞在《悉达多》中说:我们这一生,要自己上路,路过踌躇满志,路过困顿怀疑,路过傲慢无礼,路过幡然醒悟,路过自己的一生。好在一路走来,还是练就了一种定力。哲学上说第一性原理,就是直击本质。当有人从不同的认知、不同的层次发出不同的声音,一般情况下已经洞穿,不为所动,多问自己的内心。
读书,本质还是读人。中年啊,案头,只留一两卷书。这路上,也只要留下那么几个值得的人。好书如同好友,永远散发着经典的清辉,字里行间,倾注着深重的情义。不同的是,好书永远不会背叛。无论你遭遇困厄,无论是春风得意,好书是鼓励,也是提醒,总在你身边,一路相随,越老越是芳华依旧。我的书桌上,几乎都是关于公平正义的书,有几本书,也陪了我几十年了。其中有一本书的扉页上写着:当我们面临着艰难地抉择,一定要记住,一定要站在正义的一边。
因为,一切法学问题都是哲学问题。
我在想,案头要留的书中,一定要有一本关于哲学的书,每天读几页,往后余生,会更加清醒,更加孤独,脚步也更加笃实有力。
作者单位: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