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E04版:消防救援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山西省招录425名消防员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山西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获悉,经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事务部批准,此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山西省共招录消防员425名(均为男性)。其中消防救援队伍350名、森林消防队伍75名,分别为:高校应届毕业生213名(消防救援队伍175名、森林消防队伍38名)、退役士兵142名(消防救援队伍117名、森林消防队伍25名)、社会青年70名(消防救援队伍58名、森林消防队伍12名)。
  招录报名时间为7月5日至7月26日,具体招录条件和报名方式,招录对象可登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平台,查询招录公告、招录计划、政策法规等信息,注册报名。
  经批准录用的消防员,入职训练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授予相应消防救援衔,由录用单位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统一分配(其中消防救援队伍录用消防员,由录用单位根据消防员编配情况在全省范围内进行统筹)。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优秀业务骨干可通过招生考试择优选拔到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培养,毕业时按有关政策,实行多种方式就业。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消防员,根据干部补充需要,符合规定条件的可通过公务员考试择优录用为干部。消防员实行与其职务职级序列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职业特点的工资等待遇保障政策制度。1年入职训练期内待遇暂按照预备消防士(一档)标准执行。(关皓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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