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贾升亮 通讯员牛慧清)日前,晋城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全市即时配送企业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督导约谈会,对全市17家即时配送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进一步落实晋城市即时配送平台企业安全责任。
会上,参会人员集体观看了《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警教育片》。晋城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交警支队从各自职责出发,就完善配送制度、加强骑手车辆管理、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方面对工作提出了要求,对即时配送企业落实平台主体责任进行督导约谈。
会议要求,各即时配送平台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宣传工作,共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要规范线上经营行为,完善信息发布规则。平台规则要符合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严禁发布“解互认协议”“解限速”“增容量”等信息;加强对平台内电动自行车等商品信息的检查监控,全面清理违法违规信息;加强对平台内商家宣传引导,商品销售页面要明示电动自行车“禁止非法改装”内容。
二要落实即时配送平台企业安全责任。要建立备案台账,明确配送人员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电池和充电装置;要优化平台算法,完善管理制度,要开展自查自纠,对配送人员使用车辆是否存在改装情况进行检查;要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开展培训,提升配送人员安全意识。
会议强调,全市即时配送平台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的重要性,积极主动服务党和政府工作大局,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与监管部门相向而行、同向发力,不折不扣落实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全力以赴推动消除即时配送环节存在的电动自行车突出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