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阎建军)7月18日,省商务厅发布做好第三批重点企业落户奖补资金申报工作通知,指出凡在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1日落户山西,且未申报的重点企业均可同时采取线下和线上两种申报方式进行申报。
按照通知,此次申报范围及奖补标准有三方面内容:一是开办补助奖励资金。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在我省新设立的地区总部、功能型总部、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独立核算子公司,按规模分档给予开办补助。同一家500强及其在我省注册经营的各类企业,累计奖励不超过500万元;二是经济贡献奖励资金。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在我省注册经营的各类企业,根据企业对地方经济贡献度,分档给予奖励。奖励对象不包括财政独立核算的开发区内企业。同一家500强及其在我省注册经营的各类企业,累计奖励不超过1500万元;三是引荐企业奖励资金。对以商招商引进上下游的已落地项目的引荐企业,给予引荐企业奖励。引荐企业奖励分为签约落地奖、投产落地奖和资金到资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