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你好,这里是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目前有一紧急案件想请求你们协助执行。”
“请说,我们一定尽全力协助执行!”
太原市小店法院申请执行人郑某某与被执行人山西某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在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指挥中心郭一巍主任、执行干警李昆和李晓黎的大力协助下,顺利执行完毕,执行到位金额439573元。本次协助执行行动针对案件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研判,仅用20小时便将“一纸判决”兑换成了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捍卫了司法权威。
申请人因劳务合同纠纷,于2024年1月26日经小店区诉前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经过双方一致确认:被执行人山西某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尚欠申请人郑某某劳务费433175.05元。
在执行过程中,小店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传票、财产报告令、限制消费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报告财产,但被执行人未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后该院查询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并采取了冻结措施,但因银行反馈禁付未能扣款成功。
近日,执行法官了解到申请人正在北京医院治疗,这笔执行款是他的“救命钱”,情况十分紧急。鉴于该案件的特殊性,执行干警们积极查找被执行人的其它财产线索,并针对其相关财产线索逐件抽丝剥茧,同时联系申请人代理人积极提供新的财产线索。“法官,我是郑某某代理人,我发现被执行人在秦皇岛银行新开了一个账户,你们赶紧看看。”2024年6月25日下午,申请执行人代理人向该院提供了被执行人新的财产线索,称被执行人山西某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在秦皇岛银行有新开设账户。
因事出紧急,执行干警直赴秦皇岛扣款时间已然来不及。执行局副局长许福臣果断通过法院委托平台联系到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指挥中心主任郭一巍,并说明案件情况。郭一巍当即答应将用最快时间解决群众急愁难盼问题,同时指派执行干警李昆和李晓黎协助办理扣划事宜,为本案顺利执行完毕按下了“加速键”。
“执”责在身,虽远必执。这来之不易的439573元,从委托到扣款完成,仅耗时20小时。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本次强制执行过程中,两地法院通过协调联动、相互配合,在异地执行难的道路上齐心协力,共克执行难题,节约了时间和人力成本,降低了异地执行的难度,极大地提高了执行效力,充分体现了全跨省联动打执行机制的优越性及“全国法院一盘棋”格局的制度优势,彰显了“法院一家亲”的良好作风。
本报记者章大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