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解决当前部分民营煤矿企业实际控制人履职不到位、安全责任体系不健全、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等突出问题,同题共答、同向发力,推动民营煤矿企业更好服务国家能源保供和山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7月23日至25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组织全省130余家在册民营煤矿企业实际控制人,开展依法到现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履职能力提升专题培训。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海军上了“开班第一课”,集中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分析研判当前煤矿安全形势,研究解决制约民营煤矿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难题,推动全省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局党组成员分别围绕新发展理念、矿山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实践、重要文件法规解读等,结合民营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实际,用生动的案例、详实的数据,进行了讲授解读。
培训指出,全省民营煤矿企业为国家能源保供和山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同时,全省煤矿安全形势依然脆弱,民营煤矿的矿均事故率、煤炭百万吨死亡率、同类同质事故发生率都明显较高,部分民营煤矿实际控制人履职不到位、生产一线冒险蛮干、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安全责任体系不健全等问题较为突出。
培训强调,当前是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希望民营煤矿企业切实承担起自身的使命和任务,坚定发展信心,把握发展机遇,努力做强实体、做精主业,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民营经济力量。
培训要求,民营煤矿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事故可防可控理念,把“两个至上”的价值导向贯穿于安全生产全过程,强化法治意识,依法依规生产经营;要抓住主要矛盾,确保井下主要生产安全系统稳定可靠,强化重大灾害治理,坚决杜绝隐蔽工作面、非法转包分包、屏蔽监控数据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牢牢守住不发生颠覆性事故底线;要多措并举,把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融入日常,强化职业经理人、矿井主要负责人履职能力,持续推进煤矿井下“无监控不作业”、顶板管理“强装备”、辅助运输工艺升级改造、危险区域安设“电子围栏”、淘汰和改造采区煤仓、加快建立煤矿医疗保障体系等工作,有效防范减少零星事故;要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抓安全的内生动力;要坚持固本强基,加大安全投入,推进“一优三减”,加大智能化建设力度,培育高技术、高效能、高质量的新质生产力,培训班上,永泰能源集团王广西、鹏飞能源集团郑鹏等民营企业家代表作了交流发言。他们结合自身实际,分享了各自在安全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为其他民营煤矿企业提供了可借鉴的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