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高皓月)8月6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对近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政策解读,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4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指导我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中央《意见》印发之后,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高位推动下,省生态环境厅深刻领会中央《意见》精髓实质,充分衔接重要政策法规、重大规划、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实施,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生态环境问题精细化管控,聚焦筑牢华北绿色生态屏障、建设美丽山西等目标任务,牵头开展《实施意见》起草工作。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今年6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我省《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初步形成,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进一步健全。到2035年,高效完备、精准科学、运行顺畅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面建立,为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山西目标基本实现提供有力支撑。
《实施意见》提出三方面重点任务。强化源头预防,完善全域覆盖分区管控体系。一方面编制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明确编制主体、发布实施及更新调整等具体要求。另一方面实施生态环境差异化管理,根据三类管控单元不同特点,提出“一单元一清单”环境管理要求。优先保护单元以保护重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重点,减少开发建设活动;重点管控单元以人口密集区、工业聚集区为主,需强化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一般管控单元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般要求。
支持绿色转型,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服务重大生产力布局,结合现有政策,对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等战略实施提出相关要求。二是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对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提出科学的指导意见,加快构建与资源环境相适应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三是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县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招商引资科学决策,指导项目合理选址选线。
精准科学施策,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一是围绕筑牢华北地区重要生态屏障,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提出加快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相关措施。二是强化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加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环境要素管理的统筹,提出系统推动汾河、桑干河等重点流域管控措施。三是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强化区域协同治理,提出一体推进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相关措施。四是加强政策联动,提出强化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动态衔接等要求。
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起步于2018年,经过6年多的探索实践,目前已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全省共划定1599个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840个,面积5.3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3.81%;重点管控单元646个,面积3.5万平方公里,占比22.33%;一般管控单元113个,面积6.87万平方公里,占比43.86%。省市两级根据1599个环境管控单元特征,制定差异化准入清单上万条。2022年,山西省分区管控数据管理及应用平台上线运行,平台对接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三晋通APP等,面向管理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成果展示、查询、智能研判等功能。目前,平台注册用户2300余个,访问次数近6万次,智能研判分析9000余次,导出研判报告8800余份,得到了企业、技术单位和管理部门的广泛赞誉。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鲜明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