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忻州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孙建新成功调解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法官在依法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悉心调解为诉讼双方寻求权益平衡点,既有效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促成双方今后合作,又积极为经营困难企业发展提供了司法助力。
2019年,原平的张女士承包了原平市某公司位于大十字街的某商场,承包期从2019年8月1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止,张女士给付某公司承包费、采暖费共计33万元。
合同订立后,张女士开办了一家从事服饰销售的商场。2020年7月31日合同到期后,双方未订立承包合同,该商场继续由张女士使用。2022年12月16日,经双方协商解除了承包合同。
张女士租赁期间,先后遇上商场前道路修整等特殊情况,导致生意惨淡难以付清承包费、采暖费等共计537500元。某公司将张女士诉至原平市人民法院。法院一审审理时,考虑特殊实际情况,参照最高法院的有关指导意见,依法核减张女士2020年度一个季度的租金,判决张女士给付某公司414802元。
然而,面对高额的费用,张女士仍无法偿还,无奈提起了上诉,希望能进一步减免租金及其他费用。
案件受理后,孙建新迅速阅卷了解案情,考虑到诉讼双方均为企业,如果“一判了之”,不但会使企业信用受损,还会影响两家企业的后续合作。为了兼顾双方利益,及时化解纠纷,孙建新法官分别对两家企业进行了走访,现场查看租赁情况。经过沟通了解,发现双方具有调解基础,于是便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你看,她现在经济困难,四十多万确实给不起,能不能减免一点?”
“不能,我们也困难,都这样,生意还怎么做?”
第一次调解,某商场态度坚决。
“今天再和你电话沟通一下,我去看了张女士的状况,她那边确实有困难,如果按原来的费用,判了她也给不了,后续也会产生更多的纠纷,现在国家也出台了一些政策,你看有时间咱们再调解一次吧?”
“孙法官,难为你这么用心,我们考虑考虑……”
调解过程中,孙建新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从情、理、法多角度耐心分析利弊,并从企业诚信、企业发展、合作共赢多角度着手,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经过多次调解,该公司做出让步,愿意为张女士减免十几万费用,张女士只需给付264802元,双方终于“化干戈为玉帛”。该案件从受理到调解成功,仅用时20多天。
高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切实保障民生,用心办好百姓身边案,是孙建新法官的职业追求。这起案件虽然看似是“小案”,但背后却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更关乎企业的经营发展以及后续双方的持续合作。
小案不小办,只有设身处地理解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期待和要求,让当事人切身感受到良法善治的温度,才能把“冷冰冰”的矛盾调解得“热乎乎”。
本报记者章大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