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01版:市场监管

五部门加强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承包经营食品安全管理

  本报讯 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管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强化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承包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加强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承包经营食品安全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不断提高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水平。
  《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及时互通信息,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共同维护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此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不得承包集中用餐单位食堂。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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