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24年中秋、国庆假日临近,我省旅游业将进入传统消费旺季,为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和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9月11日,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中秋国庆假日市场价格秩序通告,要求全省各旅游、餐饮、酒店住宿、商品零售业经营者诚信经营、明码标价。
通告指出,经营者一是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自觉履行价格管理主体责任,遵守商业道德,弘扬社会公德,诚实守信经营,增强社会责任感,优化服务举措,提升服务品质和游客满意度,及时妥善处理化解各类纠纷。
二是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旅游景区、停车场、交通客运等经营活动,应当严格执行价格收费政策规定。
三是销售商品应当标示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等信息,提供服务应当标示服务项目、内容、价格或计价方法等信息。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是不得以低标高结、虚假折价、弱化标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手段,对消费者实施价格欺诈;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