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长春市应急管理局消息,加强巡堤查险是保障堤防安全的重要手段,必须坚持群防群治、常抓不懈。为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巡堤查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打好防汛抗洪的人民战争,经省政府同意,对参加国堤巡堤查险的群众实行补贴和奖励。本省境内所有参加国家投资建设和管理的堤防(以下简称国堤)的巡堤查险活动,并进入当地防汛指挥机构确定的巡堤查险人员公示名单中,能够按照规定完成巡堤查险任务的村民、志愿者和其他非公职人员。
首先发现并上报险情,且所报险情经当地防汛指挥机构确认的和当地防汛指挥机构评定为巡堤查险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村民、志愿者和其他非公职人员。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公职人员,应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给予奖励。
认真履职尽责,巡堤查险期间能够按照规定的巡查方式保质保量完成巡查工作任务。所报告堤防险情是县(市、区)、乡镇政府街道政府或防汛指挥机构未掌握的。同一事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告人的,奖励第一报告人,以乡镇街道政府或防汛指挥机构接报时间为准。同一报告内容,原则上只奖励一次。巡堤查险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群众。成绩突出是指查出险情最多者、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并能够主动控制险情发展避免重大损失者。
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最高100元。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明确具体的补贴标准。所报每处险情确定为一般险情的,奖励标准为500元;确定为较大险情的,奖励标准800元;确定为重大险情的,奖励标准为1000元;确定为特大险情的,奖励标准为3000元。巡堤查险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巡堤查险队员奖励标准:每人3000元。(李相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