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热点关注

电动自行车充电乱象不容忽视

  • 近日,在太原市迎泽西大街附近,市民及外卖员骑电动自行车出行。本报记者曹翀摄

  •   不论奔赴早高峰的职场还是前往午后洒满阳光的公园,拥有极高性价比和近乎完美便利性的“小电驴”是不少人出行的不二之选。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已超过3亿辆,相当于每4人就拥有1辆。但随着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的持续攀升,电动车使用、存放等问题也日益凸显,其中关于充电环节的投诉量居高不下。

    充电设置“低消”不合理

      家住太原市闫家沟小区的赵女士最近对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提出异议,她告诉记者,小区更换猛犸充电后,该品牌设置单次充电的最低消费为1元,赵女士表示:“我的电动车比较小,充满电从来没超过1元,现在这样设置充电费明显不合理。”
      了解赵女士的情况后,记者首先咨询了猛犸充电,该公司客服表示,各区域站点计费并不是统一的,具体计费标准,可以咨询场地方商家或物业。
      随后,记者联系了闫家沟小区物业,物业公司表示,该小区内的充电桩并不是物业建设,并提供了该小区猛犸充电相关负责人的电话。
      猛犸充电闫家沟项目负责人告诉记者,近期确实收到了该小区部分业主关于充电价格的投诉,但目前受限于电价和其他运营相关问题,目前正在积极与小区物业协商。该负责人表示,将于今年12月左右修改充电价格。

    充满仍不停“续充”计费有猫腻

      除了设置最低充电费用外,一些电动自行车充电品牌还存在满电后仍然续充计费的问题。家住太原市的赵先生告诉记者,他所在的小区电动自行车充满电后依旧不停止计费,即便是将充电方式调整为“充满自停”也无济于事。赵先生曾计算过,从电动自行车充电器指示灯由“红转绿”后,充电桩还会进行半个小时左右的续充,这期间依旧处于收费状态。
      随后,记者骑电动自行车实地测试发现,铁塔充电、UU充电确实存在续充问题,但记者在UU充电的收费标准页面看到,该公司对“充满即停”做出了解释,该设备判断功率低于30w续充30分钟后停止,充电器、电池容量、室外温度等因素都会影响消费金额。但在测试的过程中记者发现,云易充表现亮眼,基本做到充满即止。
      除了赵先生反映的续充问题,记者在采访的过程中还意外发现充电退费难的问题。记者在科达天天充充电时发现,该品牌出现了充电不成功仍旧扣费的问题,在多次测试,并在后台投诉后,记者的两笔订单得以退回,但另有两笔仍旧杳无音信。

    消费者有权拒绝不合理收费

      据消费保平台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6月,该平台共收到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相关投诉3427件,涉诉金额145万元。
      记者注意到,电动自行车充电问题投诉量上升趋势明显。2023年投诉量为2303件,同比增长超五倍,涉诉金额为103万。涉诉问题中,退款纠纷占比一半,其次售后服务欠缺、诱导消费等也被用户高频投诉。
      记者从省发改委了解到,我省将对充电费用实行价费分离,严格明码标价。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充电费用主要包括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将分别标示、分别计价。对暂不具备电量单独计量条件的充电设施,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原则上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实现充电电量单独计量。在充电场所、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等醒目位置,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将明码标价,分别标示充电电价、服务费项目与收费标准,此外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同时,推动充电设施由电网直接供电。电网企业应按照“能改尽改”的原则,对具备条件的充电设施加快改造,尽快实现向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单位直接供电。现有居民住宅小区尚未实现电网企业直接供电的,鼓励产权单位向电网企业整体移交供电设施,为电网企业向充电设施直接供电创造条件;2025年1月1日以后新建居民住宅小区的充电设施,原则上应当由电网企业直接供电,避免因转供推高充电成本。
      山西硕明律师事务所梁益律师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如果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存在欺诈行为或者显失公平的情况,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梁益进一步指出,即使经营者履行了告知义务,但若收费标准明显过高或者收费方式不合理,如不足时全额收费、充满电后持续收费等情况,也属于显失公平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有权拒绝支付不合理的费用,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本报记者曹翀 孙煜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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