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市场观察

开发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思路及措施研究

  

李宁

  习近平总书记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建设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我国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举措。40年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坚持扩大开放,深化改革创新,艰苦奋斗、锐意进取,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区域协调发展和产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新时代新征程,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要以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深层次改革、高质量发展。要勇当改革开放的排头兵,进一步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积极参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扩大国际合作,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助力打造“投资中国”品牌;巩固提升先进制造业产业基础,推动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数字化,打造数字产业、未来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国家高新区在深化改革探索,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对接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一是发挥先行示范作用。2023年,国家高新区创造了全国14%左右的GDP和税收。二是高科技产业集群壮大。中关村、武汉东湖、张江等产业的规模处于全国领先水平。支撑了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高新技术企业、科创板上市企业发展。三是关键核心技术等的突破,成为产业发展的有力支撑。国家高新区聚集了全国最多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从研发投入看,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超万亿元,占全国研发经费投入近一半。从成果产出看,智能机器人、航空航天等一批原创成果在高新区加速产业化。四是辐射带动作用增强。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集聚了全国1/4的国家高新区。东部地区地级市国家高新区覆盖率已达71%,中部地区地级市覆盖率已达59%。
  近年来,各级各类开发区已经成为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阵地,成为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排头兵。为加大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移转化力度,支撑主导产业集群及科技平台创新发展,营造全省一流的科技成果产业化及创新生态环境,国家陆续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及《山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山西省关于加快构建创新生态的指导意见》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已在制度层面进一步完善,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但同时,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科技转移链条不完善,科研人员工作导向仍存在各种问题,应在以下几方面持续发力,推动各开发区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主力军。

一、发挥政府引导指导作用,完善科研成果管理体制机制。

  发挥各研发机构功能作用,强化科技成果合作对接。要找准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着力点,发挥开发区研发机构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上的功能和作用。以已有创新平台和研究院为切入点,加强可转化科技成果的统计收集,分析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难点堵点,从技术水平先进,有市场、有效益,相对成熟的科技成果入手,以市场化作为科技成果产业的起点和终点,致力于搭建技术与产业的桥梁,打通成果到市场的最后一公里。要加强对研究院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组织和服务,将各研发机构建设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助推器。
  改进创新平台支持方式,完善科研成果考核办法。在开发区各级各类创新平台及研发机构建设中,要进一步引入市场化机制及揭榜挂帅办法,引导各创新平台按市场要求组建机构,按产业需求开展研发,按转化目标进行考核。要将对创新平台的支持方式和支持力度逐步与创新平台的应用型成果产出及转化工作成效结合起来。以科研成果的转化绩效及对开发区产业服务和支撑力度作为考核目标,制定可核查、可量化的考核方案,逐步减少前置性补贴,加大以绩效考核为目标的后置性、奖励性补助,将支持力度与创新平台对开发区的人才、团队、技术和经济贡献结合起来,真正发挥创新平台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源头和牵头作用。
  加大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力度,构建科技成果转化全产业链条。对开发区现有各级各类创新平台进行全面梳理分析,根据不同隶属、不同产业、不同规模等属性,围绕科技成果转化不同阶段的要求,给予其相对明确的定位和要求。要鼓励开发区现有科技型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同组建以科技成果产业化为目标的新型研发机构,吸引更多创新资源向开发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上积聚。要围绕开发区的主导产业链构建创新链、人才链,加大招引国内一流应用型研发机构的力度,支持企业建立中试基地和试验验证基地,鼓励企业提前介入产业技术的研发和成果转化,引导新型研发机构更多关注有市场需求、有经济效益的专利及科研项目,构建科研成果转移转化全要素、多主体、同目标的产业创新环境。
  科学评价界定科技成果,促进创新资源共建共享。对开发区已支持的各创新平台拥有的研发成果进行统计分类,依法依规界定其归属关系及技术水平,科学评价其未来可进行转移转化的前景和潜力,建立开发区科技成果转化资源库,搭建科技成果全周期管理体系。利用省主管部门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平台,将开发区创新平台的科技成果上线上网,加大科技成果的宣传和推广力度,搭建科技成果转化网上数字平台。要逐步推动将开发区支持的创新平台所拥有的研发仪器设备共建共享,支持创新平台制定科学、合规的科研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办法,对开放仪器设备共享的创新平台加大奖励支持力度,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及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基础硬件支撑。研究探索围绕开发区中小企业数量较多的主导产业集群,由开发区直接投资、授权管理、市场化运营共享科研仪器设备中心及实验室,真正使公共财政投资形成的创新资源实现共有共享。
  推进揭榜挂帅机制,搭建成果转化桥梁。进一步完善创新平台建设及科研项目立项的市场化竞争机制,以产业化为目标,以经济效益为指标,以对开发区产业集群发展贡献为衡量标准,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及重大科研项目揭榜挂帅机制。要优化创新平台布局,改进项目支持导向,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源头动力。要建立创新平台支持的信息公开制度,完善科技创新平台产业专家参与评审办法,引导创新平台更好地为开发区主导产业发展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服务。要逐步搭建技术需求方和技术提供方便捷高效对接桥梁,使区内企业技术需求与共性、关键技术研发需要能及时、准确反馈到各创新平台,同时,可转移转化的技术成果能快速、高效找到可以合作的企业。对于已有市场化承接企业,已获得产业方提前介入和支持,未来发展前景广阔的科研项目,可通过揭榜挂帅的方式给予重点支持,切实从科研立项环节把握找准未来的产业化方向和市场应用领域,从根本上提高开发区整体科技成果转化率。

二、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市场化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水平。

  提高企业产业化研发水平,增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鼓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力度,落实好科研经费加计扣除政策。支持企业组建、申报国家级、省级工程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各级各类创新平台,帮助企业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对创新平台的支持政策,提升企业研发的基础硬实力水平。引导企业积极承担国家各类重点创新研发项目,牵头开展重大科技成果中试及产业化验证。帮助企业围绕重大技术成果及自主知识产权,持续开展技术突破和技术迭代,提升企业在全国同行业中的技术主导地位。支持企业以专有科技成果组建研发团队,成立科技型企业或兼并重组技术上下游企业,围绕产业链配置人才链和创新链,完善科技成果在企业内的产业转化体系。
  发挥企业产学研主体作用,推动创新资源更多向企业集聚。引导企业牵头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设立研发机构或技术转移转化机构,使企业在技术、人才、信息、成果等创新资源上拥有更多话语权。支持企业采取更加灵活的招才引智政策和更加有效的成果共享方式,吸引更多拥有科技成果、愿意来企业创新创业的科技人才到企业工作,给予其与成果转化后产生经济效益相对应的收入待遇,赋予其相应的资产权和股权,加大科技成果转化的内生动力。推动大型科技企业牵头,围绕开发区主导产业集群及产业链上下游发展,组建一批有影响力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或知识产权联盟,支持联盟申报或承担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探索联盟内成员围绕科技成果转化的各个环节,联合攻关、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探索围绕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组建专业化的实体公司,赋予科技成果所有人更大的自主权、决策权、收益权,调动科技成果转化所涉及各方的积极性。
  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培育全省技术转移高地。要分析梳理开发区现有各产业链、产业集群的企业布局、技术结构、产业方向及市场态势,结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导向及国内产业发展趋势,建立若干条以产业核心、关键技术为依托的产业创新链,明确其中的技术链主企业及上下游科技成果拥有机构。要掌握国内外目前产业技术发展现状及未来技术发展趋势,有针对性地选取部分技术水平高、未来市场潜力大、可真正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重大科技成果,围绕创新链、匹配人才链、打造产业链、构建资金链,有目的性地主动出击,每年重点推动2-3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形成重大人才、技术转化、成果吸引的社会影响力,掌握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的制高点,扩大高水平科技成果的经济效益和市场溢出效应。

三、切实发挥创新平台功能作用,吸引更多科技成果落地见效。

  明晰创新平台科技成果权属,运营好各类知识产权成果。要对开发区支持的各类创新平台中拥有的科技成果,包括专利、标准、成果、技术秘密等进行深入全面研究,对由开发区所拥有的、有市场化前景的自主知识产权要统一管理运营,集中转化开发。要理顺科技成果及其未来收益的权属关系,明确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各方的权利、义务、责任,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的动力机制和利益机制,用市场化的方式方法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的长效机制。
  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工作对接,扩大有效科技成果来源。要积极挖掘、收集省内外高校已有科技成果,通过专业机构、专业人员进行分析整理,从中筛选出一批与开发区产业集群相关,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结合紧密的科技成果,向区内各中小企业进行推介和路演,搭建高校研发人员与企业科技人员合作沟通桥梁,打通科研机构与企业合作的最后一公里。鼓励企业提前介入高校科研项目研发,参与项目的立项及前期准备,将企业的需求与研发目标紧密结合,提高科技成果与市场结合水平。
  加强企业与高校人才、技术合作,设立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的专业性学院。鼓励企业积极参与高校牵头的工程实验室、技术研发中心等应用型研发机构的建立,鼓励企业技术带头人成为高校研究生培养基地的硕士研究生导师,鼓励企业牵头与高校共同申报国家各级各类创新型研发项目,使高校、科研院所的应用性研发工作从源头就来自于企业,来自于市场,来自于产业,使企业在研发项目立项及科技成果转化上拥有主导权、知情权、参与权,彻底解决科技成果与市场脱钩,与产业不适应,与应用转化不相匹配的问题。支持企业与高校共同设立以产业化为导向的专业学院,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人才来企业工作,到企业任职,带着项目到企业进行转移转化,推动人才和成果在企业及市场一线进行开发。

四、增强金融资本、服务机构、专业人才支撑作用,构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

  强化资本多元投入,为科技成果转化输入资本动力。引导国有企业、投资机构、金融机构推出与科技成果转化相适应的金融产品和创新服务,丰富科技成果转化各环节的资金保障模式。探索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及风险补偿机制,创新天使投资资金介入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吸引更多创投风投资金关注开发区重大科技成果,扩大创新投资基金总体规模。鼓励投资机构、技术转移机构投资早期的科技成果,促进自主知识产权等科技成果股权化、证券化。探索股权投资与信贷投资相结合的成果转化模式,鼓励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创新,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更多的组合式金融服务,促进知识产权的价值实现和市场化应用。
  发展技术交易市场,促进科技成果及创新要素融通流动。发挥开发区现有技术交易市场的作用,积极申报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支持建设各级各类技术转移中心,切实发挥技术交易场所的功能和作用。健全技术交易制度体系,完善科技成果登记和发布制度,探索技术权益登记转移机制。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推进各创新平台科技成果的发布、公示、挂牌、对接、交易制度。建设开发区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立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各利益方长期合作机制,逐步建立科技成果全周期管理制度,完善服务科技成果的全要素链条,提高技术转移的整体效能。
  大力发展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深化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技术转移机构围绕开发区产业发展方向开展技术搜索、概念验证、科技评价、成果评审、技术投融资等专业性服务,支持有条件的技术转移机构与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合作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大力培育基于产业技术领域和跨省跨境技术转移的服务机构,推动基于应用研发、创业孵化、技术转移、知识产权服务的技术转移机构规模化高质量发展。建设国际技术转移服务中介机构,鼓励与国内国际知名技术转移机构开展深层次合作,建设一批围绕产业发展、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显著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支持技术转移机构健全绩效导向的评估评价机制,探索制定以市场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评价办法,健全技术转移服务评价及信用机制。
  培育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人才,建设技术转移转化基地。发挥开发区现有创新平台人才的积极性,鼓励更多的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化的技术转移工作。与高校加强人才培养合作,推动有学位的高校设立科技成果转化相关课程,开展面向科技成果转化的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开发区内的研发创新平台要采取各种措施,培育一批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高科技人才,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技术转移人才队伍。要建立技术转移人才分类评价体系,畅通职业发展和职称晋升通道,以市场应用、产业价值及未来发展作为技术转移人才的最重要评价标准,提高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社会认可度。在评奖、晋升、职务等方面更多地向开展技术转移人才倾斜,用政策吸引更多海内外技术人才带着科技成果来开发区落地发展、创新创业,将开发区建设成为全省科技人才进行技术转移转化的热土。

  作者单位: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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