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抢险救灾物资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编制实施的目的和总体要求,是指导各地立足抢大险、救大灾应急物资需求,夯实实物储备基础,拓展多元储备渠道,强化快速投送能力,逐步建成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政社协同、节约高效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指导意见》明确,在提高应急物资实物储备能力方面,主要是立足于强化应急物资基层基础,加强各级应急物资储备库(点),特别是重点地区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储备库(点)建设。到2025年底,力争实现全国县级储备库(点)覆盖率达到100%,2030年前,力争实现多灾易灾地区乡镇级储备库(点)全覆盖。同时,要求各地加强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各地根据灾害风险形势,动态评估本行政区域风险,中风险及以上地区应储备能够满足本行政区域启动二级应急响应所需物资,并留有一定冗余;中风险以下地区结合本地区实际,可视情调减启动二级应急响应所需物资或按较低响应等级储备。
在提高应急物资多元保障能力方面,多元保障目前有三个方面要点:一要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应急资源与政府应急资源形成政社协同保障合力。二要提升应急物资供应能力,鼓励大型企业、特别是关键行业和重点产业链企业,建立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应急物资储备和紧急生产调度机制。三要积极推进应急物资跨区域互助保障协作,推动共建共享储备资源和应急物资保障队伍。
在提高应急物资快速投送能力方面,为有力保障灾区应急需求,确保实物储备、多元保障等筹集的物资能够快速运抵灾区,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要健全各级应急物资快速调拨体系和规程;二要建立健全跨部门(如应急管理、粮食和储备、交通运输等部门)高效联动机制,开辟应急运输绿色通道,统筹运输资源,构建快速配送网络;三要明确物资运抵时效,接到调拨指令后,除边远地区、道路中断等特殊情况外,应确保首批应急物资县级6小时内、市级8小时内、省级10小时内运抵灾区;四要加快建立本地区应急物资保障队伍,确保重特大灾害发生后,能紧急动员充足力量,做好大批量救灾物资的接收、仓储和统计等工作。
在提高应急物资统筹管理能力方面,应急物资保障涉及多层级、多部门,特别是重特大灾害发生后,海量救灾物资涌入灾区,对地方统筹管理能力形成巨大考验。为此,在平时就需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运行管理机制。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无备”,依据灾害影响程度、地域特点及交通状况等,提前制定本地区应急物资保障方案或预案。为促进各级应急物资一体化保障管理,各级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应及时录入国家应急资源管理平台并动态更新,为“全国一盘棋”调拨保障打好基础。 (应急管理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