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法治天地

大同市云冈区法院破解买卖合同纠纷执行系列案

  “太谢谢您了法官,真没想到这么快就让我们拿到了货款,为我们下了场及时雨。”
  这是近年来云冈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将党建和执行深度融合、互促发展,积极转变工作方式,创新执行举措,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生动写照。
  从2022年起,晋控某某高岭土公司因买卖合同拖欠大同、怀仁、天津、广东等多家公司货款被诉至云冈区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因晋控某某高岭土公司未能按期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作为债权人的9家小微企业先后向云冈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合计高达668余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云冈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对该起系列案件高度重视,迅速出动干警对被执行人晋控某某高岭土公司的财产进行了查控。办案干警发现,该公司确实存在经营困难,不仅业务量少,而且账户被冻结,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为实质性解决矛盾纠纷,圆满执结该系列案件,执行局局长李建军带领党员干警认真梳理案件情况,并实地走访被申请执行企业,多次召开座谈会议,研讨债务清偿方案。
  “目前,企业确实经营困难,在短期内无法快速全部偿还债务。但如果你们能够达成和解协议,解封账户让其正常生产经营,有望通过‘放水养鱼’来分期偿还大家的货款。这样一来既可以兑现我们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可以让被执行人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经营,我认为是一个双赢多赢共赢的好办法。”
  通过李建军长达两个多小时面对面的调解,案涉各方终于意识到达成执行和解长期履行是解决这一系列案件的最佳方案。最终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当事人自愿达成了和解协议,解除了对被执行人账户的冻结,并按期开始履行。与此同时,被执行企业也重焕生机,开始债务重组,做好了逐步正常生产的准备。

本报记者章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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