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持续保障灵石县农户住房安全,巩固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成果,今年以来,灵石县将危房改造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点工程来抓,落实落细各项措施,千方百计解决群众基本生活问题,结合危房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加快损毁房屋修缮重建进度,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70多岁的张静其、田润芝夫妇是翠峰镇西头村的低保户,他们家的窑洞已经居住了50多年,由于年久失修,去年窑顶开始漏水、窑洞墙壁出现裂缝,亟待加固维修,经过层层申报鉴定,被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通过标准施工,顺利完成了危房改造工程。从“忧居”到“安居”,张静其、田润芝享受到了惠民政策带来的“暖心”服务,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农村低保户田润芝说:“我们赶上了党的好政策,房屋状况得到了极大改善。过去房子漏水、裂缝等问题已不复存在,窗户也进行了更换,如今居住体验十分舒适。危房改造资金14800多元也已收到,真是感受到了政策带来的实惠。”
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关系千家万户的民生民心工程,也是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具体体现。其保障对象为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6类低收入群体。
灵石县房产服务中心主任赵敏娟说:“巩固衔接工作开展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聚焦农村6类低收入群体,建立动态保障台账,做到发现一户、鉴定一户、建档一户、改造一户、销号一户,确保应保尽保、应改尽改。2023年以来,灵石县共计完成了15户农村六类低收入群体的危房改造,有效地改善了困难家庭的居住环境,保证了困难农户的住房安全。”
为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居住安全,灵石县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扶持政策,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村委会调查核实、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张榜公示、镇政府审核申报”五个程序进行,加强危房动态核查,严把施工“安全关”,全程做到公开透明,确保危房改造落实到有真正需要的农村低收入群体身上,让他们“住有所居、居有所安”。
灵石县房产服务中心主任赵敏娟说:“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安全动态保障工作,将新增农村低收入人群的危房纳入年度改造,启动‘上报、鉴定、改造’机制,及时实施改造计划,确保年度计划内农村危房实现‘动态清零’。同时强化质量安全管理,真正让农村低收入群体实现‘住有所居、居有所安’,进一步提升和巩固该县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成果。” (霍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