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10日12时40分,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临汾支队三大队执法人员开展日常巡查任务时,在S2211明曲高速K0+400米处,发现一辆货运车辆轮胎起火,火势迅猛蔓延,仅凭灭火器已无法控制火情。执法人员及时向临汾北公司信息监控中心、高速交警以及路网保障等部门通报情况,同时协助司机拨打119消防报警电话,静候后续处置。在完成前期应急处置后,执法人员迅速对事故现场进行布控,疏导并驱离过往车辆,严防二次事故发生。高速交警、路网保障部门及消防队相继抵达现场,随即展开灭火救援行动。经过消防员的奋力扑救,13时40分大火终被扑灭,道路恢复畅通。
此次事件的现场处置,临汾支队三大队执法人员不仅熟悉了各部门应对相关突发事件的工作流程,也积累了宝贵的实战经验。该大队将以此为契机,不断提升工作的有序性、完善性与高效性,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温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