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艳艳)春节将至,“年夜饭”进入备料高峰。1月13日,太原市市场监管局向承办“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发出提醒告诫,旨在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幸福安康的“年夜饭”消费环境。
提示指出,“年夜饭”餐饮服务单位要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范围开展经营活动,严禁超范围经营,不得擅自改变经营场所和流程布局,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切实做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
要严格落实索证索票管理制度,从合法渠道采购食品原材料,仔细查验产品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料,认真查验食品感官质量,坚决不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原料。
要规范制作流程,控制加工食品火候,务必烧熟煮透,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并在制作好后2小时内食用。制作凉菜应在专间内进行。提供自助餐的,要配备保温设施,确保保存温度在60℃以上。在本餐饮经营场所销售成品及半成品的,要提醒消费者注意保存条件、时间等事宜。要配备相适应的餐饮具洗消和保洁设备,切实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餐用具消毒后需密闭存放。超过100人的聚餐应做好食品留样,每种食品留样不少于125克,在冰箱内冷藏保留48小时,并做好留样记录。
要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及晨检管理制度,人员上岗前须取得健康证明。每日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对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于食品安全疾病的餐饮服务人员,应调离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岗位。
要主动向消费者进行反食品浪费的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按照用餐人数合理配置菜品、主食,提供小份餐、半份菜等不同规格以供选择。主动提供公勺公筷和打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