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平均有60份材料要去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控,按照双人双证的要求,需要120人次前往办理……
迎泽法院来查,娄烦法院也来查,不同法院的执行干警同一时间在同一部门扎堆……
查控系统一次只能查一名被执行人信息,并且只能手动输入,又慢又容易出错……
传统查控模式下,每个案件的财产查控往往需要执行干警逐个部门进行,耗时费力。尤其是随着案件增多和财产情况复杂程度的上升,财产查控工作面临着诸多困境。
太原中院牢牢把握“135”工作机制核心理念,紧紧抓住“29221+N”查人找物工作方法,从“三个统一”着手,围绕“五化”建设当中的“执行事务集约化”要求,在全市法院推开执行事务集约化查控体系建设。经过一年多的运行,集约化查控取得初步成效。
协作联动,从“1”到“12”
如何避免人员扎堆、重复跑,太原中院主动从机制上寻求突破,与查控事项最密切的单位联动合作,经过前期的沟通与试运行,2023年10月份,太原中院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管理局、社保中心、公积金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和车管所等6家单位签订协作联动执行备忘录。
签约后,太原法院执行工作中与上述6家单位有关的司法协作事项,在“六城区”范围内的,统一由太原中院指派专人前往办理。在“三县一市”,采取就近办理原则,统一由三县一市基层法院前往所在地对应单位办理,极大提高了执行效率。
“以前查控需要一个地方一个地方跑,现在我们只需要在内网系统向中院提交需要查控的信息,中院就会统一查控后回复给我们,为我们基层法官减轻了负担。”杏花岭法院执行法官赵江涛说。
“涉及协作单位的查控事项中院统一查,既提高了效率,也避免了重复查封问题,同时我们也还在不断摸索更快更好的办法,比如,我们与市社保局建立了网络办公机制进行材料查询和流转,实现了90%以上社保查询一次都不用跑。”太原中院执行局集约查控组负责人苏永飞表示。
2024年3月份,太原中院与省监狱管理局、太原市机场公安、中国平安保险、泰康人寿保险、中国人寿保险、太平洋人寿保险等6家单位签订协作联动执行备忘录,联动单位扩大到了12家。
自此,不同法院干警在同一协助单位扎堆的情况不复存在,也省去了协助单位重复接待、重复处理相似事务的业务压力。
截至24年年底,在各类集约查控事项中,不动产查控49709件,占比52.90%;车辆查控7229件,占比7.69%;公积金查控29600件,占比31.50%;社保查控3268件,占比3.48%;股权查控1849件,占比1.96%;商业保险、企业工商档案、监狱信息查询等其他委托事件2317件,占2.47%。集约查控在提高司法执行效率、节约人力物力资源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自主研发,由人工到自动化
在与12家协作单位形成稳定的联动运行机制后,太原中院还在缩短查控周期、完善查控内容、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进一步探索尝试。
针对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输入较慢的问题,太原中院执行局干警高琛发挥自己的专业所长,结合自动化技术开发前端软体,历时半年之久,依靠被执行人查询系统后台数据,编写编译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执行人批量查询系统,实现了批量导入、批量查询、批量输出等功能,补齐了查询系统效率不高的短板,将繁琐的“查询七步”简化为“一拖三点”。
同时,变人工查询为自动化查询,将更多“查”交给计算机处理,集约查控小组成员专注于“控”。在保证查询的正确率、提高查询效率的同时,被执行人的财产也可以及时进行查封冻结,极大地提高了查询效率。
在终本清仓行动中,3天时间内就完成了全市法院26000余人财产信息的查询。
不需要来回跑,查控又快又好,最方便的还是基层法官。集约查控组成立至今,共办理查控事项93971件,其中市中院11271件,占所有查控事项的11.99%;辖区外法院4232件,占比4.51%;基层法院78468件,占比83.50%。
太原中院执行局局长邢如灏表示:“我们推广集约化查控,不仅提高了执行效率,实现了信息共享和快速响应。同时,也加强了执行队伍的内部监督,促使执行干警履职尽责、依法办案,规避了执行实践中重复查封、轮候查封,提升了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本报记者章大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