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婚必须离!”“老婆,再给彼此一个机会!”“爸爸,你在哪了?”……近日,太原市杏花岭区法院冯建军工作室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其中探望权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
提出离婚
2017年1月,张某与刘某经朋友牵线认识,同年12月成婚,婚后育有一女一子,女儿6岁,儿子3岁。起初,两人的日子过得平淡但还算和谐,然而,随着时间推移,生活的琐碎磨平了爱情的棱角,双方开始频繁争吵,家庭氛围也变得压抑沉重。
张某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于2024年11月向杏花岭法院提交了离婚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女儿归自己抚养,儿子归丈夫刘某抚养,抚养费各自承担,同时她还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进行调解
案件分流至冯建军工作室进行诉前调解。
查阅案件材料后,冯建军法官意识到,这起离婚案件不仅仅是两个成年人的分手,更关乎两个年幼孩子的未来。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并充分征求双方调解意愿后,一场调解正式开始。
妻子张某刚一落座,泪水便夺眶而出:“冯法官,您不知道,我婚前没看清对方,婚后他因为一点小事就大发雷霆,摔打家中物品,甚至还对年幼的孩子暴力相向,我和孩子每天都生活在焦虑和恐惧之中。”
刘某此时表露出懊悔之意:“老婆,我也不想这样,可每次情绪一上来就控制不住自己。我压力太大了,工作上的烦心事一堆,回到家就忍不住发火。我保证以后控制自己的脾气,多关心孩子,多帮你分担家务。再给我一次机会好不好?”张某则语气坚决:“绝不可能!这种日子我一天也不想再过下去了,离婚!”
眼见妻子态度坚决,刘某无奈只好同意了离婚要求,但是他又提出:“今后我咋探望女儿呢?”张某冷哼一声:“就你那脾气,孩子见了你都害怕,还怎么亲近?”刘某一听顿时有些着急:“我是女儿的父亲,以前是我不对,但我可以改啊!但不能因为这个就不让我见孩子吧?”
签署承诺
冯建军法官看着情绪激动的两人,轻轻敲了敲桌子,让他们冷静下来:“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有利于缓解孩子因角色缺位而导致的情感缺失,不管爸爸去探望女儿,还是妈妈来探望儿子,对孩子的成长都有好处,要尽量减少家庭解体对孩子的伤害,让孩子在父爱和母爱的陪伴下快乐、健康成长。”
随后,冯建军建议:“你们可以签一份探望权自动履行承诺书,依约行使探望权以及依法配合对方行使探望权,让法律与道德进行双重约束,也让彼此能放心地去探望孩子。”
张某与刘某从冯法官手中接过承诺书,仔细地阅读:“作为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我已知悉有关探望权的法律规定,我自愿承诺积极配合、协助对方探望子女……承诺在探望过程中保持理性和克制,不得向孩子传递负面情绪,全力维护孩子的心理健康。”“作为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我承诺依法、合理地行使对子女的探视权……”
一字一句地阅读完承诺书,张某和刘某在上面庄重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承诺会相互配合、协助对方行使探望权,积极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共同为孩子营造一个充满爱的成长环境。
冯建军法官看着签好字的承诺书,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希望你们能真正将孩子的利益放在首位,遵守这份承诺,让孩子在父母的关爱下茁壮成长,不要让离婚成为孩子心中永远的伤痛。”
任蕾